不尽完美,憾而有力
虽然王安石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但他的变法结果却不尽完美,值得反思。他对反对意见的过度排斥、对传统文化的某些割裂,提醒后人改革需平衡创新与继承的关系。
青苗法、均输法等政策虽在地方试验中有效,但全国推广时缺乏因地制宜的调整。例如青苗法要求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借贷官粮,理论上可抑制高利贷,但执行中地方官员搞一刀切,甚至大搞寻租,导致“民怨沸腾”。王安石却以“政策本身完美无缺”而拒绝妥协。这种“不”知变通的姿态,暴露了其理想主义与实用主义的割裂。
王安石的人才观体现了一种悖论式的“不”才。他痛恨北宋以出身论才的恩荫制度,主张“英雄不问出处”,破格提拔了一批年轻官员,很有魄力;但为巩固权力,他甚至启用吕惠卿、蔡京等品行低劣、心术不正之徒。这种不容异见的用人策略,虽短期内推动了政策落地,却导致变法阵营内部腐败滋生,特别是吕惠卿之流,变法后期构陷王安石,最终导致改革彻底失控,变法成果付之东流。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常被归因于其性格中的不妥协。司马光批评他“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认为其理财观违背了“静态财富”的规律;而现代学者则指出,变法“超越了时代”,因缺乏社会基础而注定夭折。然而,这种不妥协恰恰构成了其历史独特性:他打破了对传统的盲从,以超前眼光试图重构国家治理体系。即便失败,其不惧争议的探索精神,仍为后世改革者提供了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