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化解边疆危机,通过一系列南征北战,实现了和南睦北,稳定东南和南方诸侯国,实现了休戚与共。又两次北征犬戎,令其远遁。关于北征犬戎,在当年是存在争议的。据《国语·周语》记载,大臣祭公谋父直接提出反对意见,主张睦邻友好:“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失。’”这句话的意思是,周氏族脉的传统是耀明文德,不轻易显示兵威。兵威应收敛,一旦发威,必须收到大效果。一味显示兵威,是黩武。穷兵黩武是于事无益的。因此周公姬旦的《颂》诗有言,“收起楯戟,藏起弓衣”。周穆王坚持出兵北征,应该是预防南疆动荡局势的重演。
其次是修订刑法,“作修刑辟”,初步建立以法治国的政治理念。西周刑法制度的亮点在于“祥刑”,制定严格的刑法条文,但在执行的时候从宽处之。《尚书·吕刑》中具体阐述了周穆王的法治思想,其中有两点具有现代人的思维:一是审断同一种罪行,对于惯犯与偶犯要区别对待。“非终惟终在人”,“惟终”指一贯犯罪,“非终”指偶犯。二是法官对待罪犯,不要像一般人那样去仇视,要有悲哀怜悯的心理,“哀敬折狱”,一个人犯罪,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还是社会的悲哀。这句话很重要,比如官员犯罪,贪官人人憎恨,但审判者和执法者要清醒地认识到,官员犯罪,不仅是社会的悲哀,还是社会进程中的成本和代价。由这句话后来衍生出“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不是官员有特权,可以免于刑罚,是指官员犯罪,依罪行当罚则罚,当斩则斩,但不要特别强调刑罚的形式。具体是说,不要把官员太多的罪状和罪证公布于众,否则会招致老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或仇视。仇官心理一旦被放大之后,会成为动摇国家根基的隐患。
再次是强化执政理念,“王道衰微,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冏申诚太仆国之政,作《冏命》,复宁”(《史记·周本纪》)。《冏命》这篇文献,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形成的。
周穆王的了不起之处,还在于胸中跳动着的一颗敬畏心。敬天地,敬祖脉传统,敬人事。用今天的话说,是爱祖国,爱人民。“怵惕惟厉”“心之忧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周穆王作为一国之君,没有“一览众山小”的心理,始终保持一颗虔敬之心,如踩虎尾,如履薄冰。“惟予一人无良,实赖左右前后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绳愆纠谬,格其非心,俾克绍先烈”。周穆王和下属谈话,态度诚恳: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水平,多多拜托诸位帮助我。“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厥惟艰哉!”周穆王特别叮嘱大司徒君牙,要记住老百姓的日子不好过呢。
“仆臣谀,厥后自圣”,这是周穆王最清醒的认知,一位君主如果整天被阿谀谄媚之臣紧密围绕着起哄,大脑会失去判断力的。
在制衡与失衡之间:《汉书》认识笔记
九个细节
皇帝任性之后
刘邦是大皇帝,做事情由着性子,信手拈来,信脚拈去。取出《汉书·高帝纪》里的三件事,事不大,件件惊心。从中可见刘邦性格里的粗疏大器,更可领略史家班固的胆与识。
汉元年是公元前206年,不属于开国建元。这一年刘邦带队伍先项羽攻入咸阳城,由沛公升格为汉王,但势力和实力比项羽差很多,直到汉五年十二月在垓下决战,灭亡项羽,才掌控国家局面。大决战前三年,汉二年四月,他们之间还打过一场恶仗。刘邦率领五国诸侯联军,趁项羽大本营彭城(今江苏徐州一带)空虚之际,攻入城中,顺便把项羽女友货赂收入自己帐下,并且大摆酒席庆贺。“收羽美人货赂,置酒高会”。此时项羽正和齐军作战,闻讯后,立即率三万精兵,星夜行军,夕发朝至,刘邦的几十万联军如同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死伤惨重。“大破汉军,多杀士卒,睢水为之不流”,刘邦本人也陷入重重包围之中,但在危急时刻,天佑刘邦,“大风从西北起,折木发屋,扬砂石,昼晦,楚军大乱,而汉王得与数十骑遁去”。逃跑途中经过老家沛县,偶遇逃难的儿子和女儿,携带上一起跑,“汉王道逢孝惠、鲁元,载行”。但很快被楚军骑兵追上,刘邦把俩孩子推下车自己跑了,幸亏夏侯婴,俩孩子得以保命。“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二子。滕公(夏侯婴)下收载,遂得脱”。
汉五年二月,刘邦转战途中在汜水之阳(今山东菏泽定陶区一带)即皇帝位。都城拟沿袭周朝定在洛阳。一个叫娄敬的普通士兵(戍卒)给刘邦建议:“如今天下未定,定都洛阳不如长安,依据黄河秦岭之险要,进可攻,退可守。”刘邦又简单征求了张良的意见,当天即拔营西行。破格重用娄敬,连升数级,且赐国姓,改娄敬为刘敬。“上(刘邦)以问张良,良因劝上。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拜娄敬为奉春君,赐姓刘氏”。刘邦的直觉是精准的,因而才敢把定国都这样的事,搞成了说走就走的旅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