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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0日
两会“热词”
两会“热词”
    【文物】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
  关于调整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
  随着我国文化强国战略的不断推进,海外流散文物回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然而,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流散文物回流方面,文物艺术品进境的高税负问题已成为文物回流的重要障碍。
  一、建议报国务院研究批准,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对第97章中至少97.01、97.04、97.06三个税目的货品(或在第97章中增列“回流文物”税目),予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回流文物”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进行认定、备案。为保证国内流转税征收的可控性,可将免税范围限定于拍卖。
  二、次优方案建议参考英法做法,对文物进口关税调整为零,对进口环节增值税则制定不高于6%的税率。同时,建议征税环节后置,即进口后在国内通过拍卖等合法手段销售后(或同样仅限于拍卖),由买方缴纳。 

  【传统文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协副主席、广东省文联主席、广东画院院长许钦松
  重视传统文化的新型传播模式
  传统文化在形式上普遍存在过于学术化的、远离生活而又束之高阁等问题,使得很多人民群众在受众心理上会觉得其高不可攀。全民娱乐化程度突出,使得公众对于传统文化的兴趣和接受意识淡薄,难以在传播上进行有效的推广。以政府为核心的引导行为缺乏创新,而依靠民间社会组织力量又存在力度不足,无法有效整合资源等困境。
  提案建议:1.传播平台:重视与新媒体平台的结合,重塑传统文化的传播方式。2.传播形式:重视与其他文化创意行业的结合,增加传统文化的娱乐性和吸引力。3.传播技术:利用先进的视觉技术和交互技术,让传统文化展现更具吸引力的新面貌。 

  【非遗文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画院艺委会副主任、国家一级美术师、教学委员会导师、中国美协理事李延声
  将保护非遗文化提升到文化自信
  这些年,我国政府保护非遗文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国家立法,探索新途径、新举措和新方法,围绕展示、传承、研究,构建科学化、社会化、立体化格局。但是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地方保护机制欠缺,尤其是偏远地区,往往有申报、轻保护,缺少专项资金支持。不少非遗文化项目面临困境,亟待解决。拟从以下几方面予以重视,采取措施。
  一、地方立法,政府应成为非遗文化的第一保护人。
  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关照,应以“精准扶贫”的原则办,对他们的状况建立档案,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年迈体弱的,落实帮扶保护措施,增加生活和传承补贴。对重要非遗文化项目、活动、科研和出版,设立专项基金。
  二、加强对非遗文化项目和传承人的宣传力度。
  要提高非遗传承人的社会地位,让更多的人,尤其是青少年,了解和热爱非遗文化。建议主流媒体将非遗保护作为专题研讨予以解决。
  三、非遗文化保护应与国民教育相结合
  四、非遗文化保护要与地区经济活动结合。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