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斗台戏,对于出生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西府人来说,都不陌生。新中国成立之初,西府大地到处是一片扭秧歌、唱民歌、耍社火的欢欣鼓舞景象,群众文化生活十分活跃。特别是农村业余剧团,如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兴起,竞相争妍。
那时,岐山县城关区有个第三乡业余剧团,人们习惯称作“六河戏”,成立于1953年,在当地颇有影响。业余剧团成立当初,演员们受到很大鼓舞,个个精神焕发,信心百倍,干劲十足,决心把剧团办好,为第三乡争光。
1954年春季,岐山县举办周公庙古会物资交流大会时,邀请六河和罗局、朱家坳、尹家坞等业余剧团演出,朱家坳和尹家坞占用庙内西戏楼,六河和罗局占用东戏楼,同时演出,斗台争胜。各家演员都使尽绝妙技艺,献演拿手剧目,吸引观众。有的剧团负责人,恨不得在舞台上耍活龙,招惹人来看他们的戏。在互争胜负的过程中,六河戏总是占上风。就是这次斗台演出,他们中的一些演技较高的人被县专业剧团接收。杨柳村业余剧团,从1954年到1957年,他们每年都到周公庙与专业剧团或业余剧团唱斗台戏,唱不赢就到外面请人帮忙,非赢了戏不可。因此,杨柳业余剧团当时也是名震一方,在岐山、宝鸡一带很有影响。北星业余剧团由于人员比较多,班底比较硬气,剧目丰富,所以演出之地比较广泛,经常在岐、宝、凤、眉四县活动演出,常和西府的大班小戏斗台。罗局业余剧团除在本县境内的 独山庙、周公庙等地活动演出外,还经常到虢镇、凤翔一带演出,曾多次和凤翔的业余剧团斗台,赢得了不少锦旗。更有甚者,焦六业余剧团一建立,就恪守一条原则:旨在宣传、教育、娱乐,业余、自愿、义务、不计报酬。有时为了宣传演出,便自动背上服装道具义务上门演出,灯油都是自己带去。所以在岐山县青化一带盛传焦六剧团是“贴赔油家戏”。有一年,一次在范家营农历七月七会上敢于和岐山剧团唱斗台戏,人家卖票,业余剧团公演,人家收入多,业余剧团观众多。有人笑他们斗胆包天,有人说他们就是喜欢看这不花钱的自家戏。
所谓斗台戏,即“对台戏”,亦称“对棚”“卡戏”。旧时汉族民间娱乐活动的一种形式。清代至民国,在陕西关中西府戏曲演斗台之风甚盛,往往两三个或者三四个戏班在同一个地方唱同一个剧目,俗称唱斗台戏。尤其是岐山县周公庙每年古会期间的斗台戏,在关中西府最具有代表性。
周公庙的东、西戏台,古时庙会期间就有唱“斗台戏”的遗存。据考,东西两座戏台建于清中期,直至新中国成立前还被经常使用。以前,每逢庙会,周公庙都要举行赛演,参演班社一般为两个,多时达三五个,通宵达旦,戏迷们奔走于东西戏台之间。看哪家唱得更攒劲、更热闹,最终看哪家台口下观众多,哪家就是赢家。在民间众多的古戏台中,像周公庙这种东、西分开独立搭建,且朝同一个方向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的戏台甚少,加上正前方中轴线上的乐楼,三座戏台,呈现“品”字布局,相互独立,又交相辉映,在全国实属罕见。“文革”期间,由于对传统文化的冲击,以及被陕西省档案馆占用,周公庙斗台戏文化随着古庙会的停止基本消失。20世纪80年代初期,周公庙恢复了古庙会,但原始的斗台戏文化却很难恢复,照例有戏,但斗台戏却终止了。
古代戏班通过斗台,朴素交流,剧目曲牌与演员、演技,取长补短,斗台戏文化也是戏曲文化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主要形式,这不仅仅是艺术的竞争,也是生存的竞争。真可谓是双重意义上的“物竞天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