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有种种作用,可以佐餐,可以解忧,可以作乐,可以助兴,可以宣泄,可以陶醉。从酒的这种种功用就可以看出,酒不仅仅是一种饮料,也是一种文化现象。
如果说群饮能带来一种群体的协调感,那么对酌则会带来两人之间的亲密感。
日本人松浦友久说:“饮酒的心理中,一般都带有某种怀念古人的心情。对酌的好处,便是能和这种心情直接联系起来;互相之间,你给我斟酒,我又给你斟酒,这种动作,体现着一个朴实的感觉,就是把自己的酩酊感觉,通过杯中的酒,传达给对方,使对方也有和自己同样的感受。”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距离,就是这样被缩短了,相互的感情,也就是这样增进的。
所以饮酒时互相斟酒是对人的一种敬意,当然现在的人很多都是喜欢“自动上料”。
我们的先人是十分讲究饮酒的。饮酒之礼现在的好多人都忘了,因为今人太功利,往往把酒看作是促进人际交往之物。所以现在说你认识谁,或谁认识你,都不行,关键是看你跟谁喝过酒。而我们先人的饮酒和西方人的所谓酒神精神,既强调醉酒时的身心放纵和精神昂扬的境界相似,但更重要的是通过饮酒,传达一种礼数。现在的好多人不论干什么,都已经没“礼数”了。就拿饮酒来说,不仅仅是喝,而且要“明尊长也”“明长幼之序也”。
在没有脱贫的那个年月里,我第一次代表我们家去“坐席”(亦叫“吃席”)的经历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坐席”之民俗,要是溯本求源,可以说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古时候,中国人习惯席地而坐,为了防潮和坐着舒服,古人就在地上铺上筵和席。将铺在下面的以蒲草或芦苇编织的质地较粗而面积较大的平片状物称为“筵”;将材料较好、做工精细、每人一个的较小的平片状物,称为“席”。铺在地上时,先铺筵,再铺席,合起来称为“筵席”,以便坐在上面宴饮。所以今天的人将“筵席”一词逐渐由宴饮的坐具演变为酒席的专称。在陕西的乡下,现在有好多地方依旧将赴宴称之为“坐席”。
我小时候记得的“坐席”,就是当邻居和亲戚朋友遇到婚丧嫁娶的“红白”事时,在亲戚朋友纳礼后,主家的答谢招待宴。通常都是每户人家邀请一位(不像现在,是一家子人全去,当然现在人们也不计较来人多少了)。每张方桌只能坐六个人,三面坐人,一面留给“执客”,就是专门来负责给这一桌上菜和敬酒的人。有时候家具不够,就把学校的课桌和长凳借过来,两张课桌拼在一起,成为一个方桌。有的年长者会带上自己的孙辈孩子,但小孩是绝对没有座的,只能站立在桌旁,那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我是家中的长孙和长子,记得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有一次邻居家娶媳妇,家里便让我代表我们家去“吃席”。去以前,我的爷爷告诉我“吃席”的注意事项,他告诉我吃饭的时候不要一直把筷子拿在手里,夹一筷子吃的东西进嘴后,要把筷子放下,慢慢吃完嘴里的东西后,再把筷子拿起来。这样,就不会显得太“桑眼”(吃相难看)。自己筷子夹起的东西要是没夹好掉了,就一定要重新夹起来,不能放下不管,去夹盘里的另外东西。当酒壶和酒盅传到自己跟前时,即使自己不喝酒,也要接住,在自己跟前放一下,再传给下一位客人。要是一接过来就给下一位,会显得自己不耐烦,缺乏教养。最后,就是汤上来后,不能用筷子在里面乱捞,只能用勺子来盛汤。
乡饮酒礼是中国古代地方政府的一种重要官方礼仪活,最初不过是乡人的一种聚会方式,儒家注入了尊老敬贤的理念,使人在宴饮欢聚之时受到教化。乡饮酒礼意义是敬贤尊老。
《礼记》中有说法: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
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
对于酒的作用,《黄帝内经·素问》中则说: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自古圣人之作汤液醪醴者,以为备耳!夫上古作汤液,故为而弗服也。
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