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美还是艺术美:“自然美是否可以和艺术美相提并论?不过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艺术美高于自然。”
什么样的灯光是美的?清晨的阳光,夜晚的月光,早春朦胧的光,深秋金色的光……或是我们舞台上用来装饰景物的光,用来表现舞台景的物体层次、质感、雕塑感的造型光,用它来显示时间延续环境变迁的“时空光”?
是的,如果我们走进剧场,观赏一部有魅力的戏剧的时候,面对舞台上光所创造的环境和气氛进入神奇的光的世界,会为之振奋、为之激动,会在内心深处感到领略了艺术美之后引起的欢愉。但是欢愉之后有时会感到不足,这是为什么?看来灯光的自我表现脱离了戏剧的内涵,过于自然。它是自然界的作品,它给人的美感作用多半是用于周围景物相处的和谐性以及表现了物质世界的风采引起观赏者的心理平衡。至于它的创作过程呢,却是自然界一种单纯的物理变化过程。简言之,是一种自然界的现象,不带丝毫的主观意识。
舞台灯光离不开戏剧的主题和内涵,离不开舞美设计创造的主体形象。相比之下,外在模拟光前进了一步,它融入了主观意识,也可间接参加戏剧的创作,但也有它的片面性,主要在于模拟光的外在和静止性,因为它是以造型为主,所以艺术家在使用这类光以前,首先考虑到的是“外在实体”,无法考虑它的真实(及心灵)。正是这种外在实体为艺术家提供了创造依据,但恰恰同时也限制了创作灵感。先从外在着手,然后融入主观意识,最后再把一个具体的形象或概念展示或告诉观众,这样客观性加强,创作者的绝对心灵相应削弱。
静止性,所谓“静止”都是相对的,并不是“绝对不运动”或“根本无变化”,而是指事物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暂时处于一种不显著的运动状态。正是由于这种静止性,使得模拟光不可能持久地激荡震撼观众。那么,艺术美是什么?“只有心灵才是真实的,只有心灵才能涵盖一切。所以,一切美只有涉及这较高境界心灵,而且这较高境界产生出来时,才真正是美。”
京剧《千秋忠烈》,探索在这部戏的灯光处理上赋予灯光以新的内涵。我参与了灯光设计,是这个戏的灯光主要操作之一。灯光设计犹如作曲家一样,作品成功与否和具体的演奏者有很大的关系。我担负的就是这样一种使命。创造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设计意图的体现。这对于操作设计来说,对设计思想的了解除相互交换看法外,还必须心领神会,掌握整个舞台灯光在演出中的贯穿。
在灯光技术手段上,我采用了整个戏用侧逆,正面逆光加强人物造型,使人物和环境的空间感加强,在色光运用上,每场尽可能不雷同,各场戏的色彩对比尽可能不一样。这个戏的灯光设计不去着重考虑时空环境,而是着重通过光去描绘人物的内心活动。抓住了重点之后,灯光设计考虑一些必要的时空交代,这样就把内在光和装饰性摹拟性的光糅和在一起了,主次明确地使用,在光的用色方面也是如此。
具体处理是这样的:现实部分以色彩的冷暖对比来表现时空的转换,内心部分基本上是使用一些特殊灯来完成。它的作用是把人物从现实中抽取出来,使人物更为突出。至于光的变化和调度,则根据人物内心活动的速度、节奏和思想结果以及情绪因素来确定。
总之,此剧灯光处理构思成熟巧妙、意图明确,在光的调度和运用上又牢牢把握着分寸感,不使其成为一种卖弄技术的灯具表演。
综上所述,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我们需要的是永不满足的探索。以上是我通过学习的一点收获和心得,我愿意继续学习,同大家一同来探讨舞台灯光艺术在戏剧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