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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7版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3日
丝绸之路千问千答(连载78)
○ 高建群


  中亚篇·最后的骑兵(下)
  有一次回草原时,陪同我的是昭苏军马场的原场长。我的眼前,天苍苍,野茫茫,马群像云彩一样的,在大地上游动。我当时陡然发了一声莫名的感慨。我说:做一匹种马是多么的幸福呀!你看,几十年过去了,草原上布满了它的子孙!就在我感慨连连之时,旁边的昭苏军马场原场长说:朋友,你这种想法很危险!你要知道一匹公马成为种马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一,而被阉割的概率则占百分之九十九!场长这一句大煞风景的话,让我的下身顿时一阵阵收紧。
  我说,伊犁马的身上有许多汗血宝马的特征。我说,由于地域的接近,同处于一块中亚草原上,因此,汗血宝马的某些宝贵基因,会遗传给伊犁马,譬如我骑的那匹伊犁马就是。我说,汗血宝马为什么有这个名字呢?一个原因是,它在高强度的奔驰中,身上的毛孔会向外喷血或渗血。这些血与毛孔中流出的汗交汇在一起,于是全身湿漉漉的,像从河里刚出来一样。而流血最多的地方是马的前胛部分,当骑手的我,冰天雪地里沿着额尔齐斯河河谷一路狂奔时,伸手往马脖子上一摸,手掌上便血淋淋的一巴掌血。而被称作汗血宝马的第二个原因是,一旦秋高马肥之时,那些事先封痂了的毛孔会自然张开,然后会有汩汩的血液从毛孔中迸出,马因此永远不会胖,永远处在一种待命中。
  我前面提到的马的那三种基本行走姿势,可以同时集中在一匹汗血宝马的身上。汗血宝马还有一个特异的功能,那就是在急速的奔驰中,如果前面有一个坑,或一只兔子、狐狸,它为了避开危险,会以两条后腿为支撑,重心后坐,然后整个身体九十度转弯,折身,也就是两只前蹄落到九十度方向。这是一位前中国骑兵分享给我的,这些马上的事情他都经历过。
  这真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呀!法国作家布封赞美说,人类最高贵的征服,乃是对马的征服。一匹奔驰中的马,它永远不知道疲惫,如果主人不勒住马嚼子,它会一直奔驰到全身喷血,倒地而死。如果主人战死在疆场,他会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如果主人还有一口气,它会双膝跪倒,让主人爬上马背。主人赴宴时喝醉了,只需将贪酒的主人扶上马背,拍一下马屁股,懂事的马,会将主人穿过草原,驮回他的毡房,然后用马头撞开房门。
  那么人类第一次跃上马背,开始这种人马组合的奇怪存在,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呢?蒙古族学者孟驰北老先生推测是从三千多年前就开始了。从匈奴民族开始的,从雁北草原开始的。西方一些学者对三千多年前这个人类跃上马背的历史时间没有异议,不过他们认为,那最先跃上马背的地点是在东欧平原,是由一个不知其详的游牧民族完成的。不过这个游牧民族也极有可能是从亚洲高原过来的牧羊人。至于给乘骑的马背上配上鞍子,那应当在后。之前人骑在马上,是“光背马”,这马很难骑,一左右躲闪,人就滑下来了。能骑这种马的骑手,往往从娘肚子里就开始骑马了。所以他们的屁股会像膏药一样贴在马背上,而身体会随着马的颠簸而律动。最初的马鞍是没有马镫的,那为马鞍配上马镫,是这以后的事情。而据说最初的马镫是一个,后来才发展成了两个。两个马镫分列马肚子两边,这样骑手骑在马上,双脚踩下去,便有了两个可靠的着力点。
  至于马蹄上钉的那马蹄铁,它则是更靠后的事情了。这马蹄与地面接触的,是碗状的角质部分,这角质像人的指甲一样会生长,长了会掰开,而碗状的核心,会生出死肉,并腐朽发臭,所以胯下的坐骑,年年都要修剪它的蹄子,用铲刀铲去角质外沿,用镰刀剜掉那发臭的死肉,然后给修好的蹄子上,敲敲打打,钉上铁制的马掌。这马掌大约最初是一块“U”状的马蹄铁,后来人们又给这马蹄铁上,安装上四颗防滑螺钉。马有了蹄铁,夏天走在滚烫的戈壁沙漠上,马蹄不致烫伤,而冬天马蹄铁的作用就更大了。马奔驰在冰河上时,四颗防滑螺钉,可以牢牢地抓住冰面。我们副连长的黑马,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追上牧民的马群,就是因为牧民的马没有钉掌,蹄铁与防滑螺钉能更好地抓地,从而大大提高奔驰的效率。
  一九七五年的春天,我曾经带领我们班将全站的马匹,齐齐地给它们钉了一遍掌。而我的文学处女作——《边防线上》组诗,有一首就是写钉马掌的,诗的题目叫《装蹄员的心》。
  这钉马掌的工作是这样子的。先用几根圆木,竖立四根,横担两根,扎成一个马架子。把马拉来,倒退着塞进架子里。装蹄员这时候要靠近,一扑钻进马肚子下面去,然后抱起马的一条腿,并让腿弯曲,把蹄子翻过来。马会踢,牛会弹。所以不要怕,钻进它肚子底下,它就踢不着你了。这时候给马蹄下面垫一个木桩,然后把蹄子搭上面,开始把一个铲子夹在胳肢窝里,双腿一蹬,奋力铲下去。如果有去年残留的蹄铁、蹄钉,得先把它们清理掉。铲完蹄子,再剜去蹄心窝里的腐肉,就可以钉掌了。小锤子叮当响,把钉子钉了下去。如果要加四颗防滑螺钉,这时候拧上它。那钉掌的最后一道工序是,用小锤子把马蹄上露出来的钉子尖窝回去,再用小镰刀将马蹄的角质部分削圆,和蹄铁等齐。一只蹄子钉完了,再钉另一只蹄子。多么艰难的工作呀!
  记得,在这次行程之初,我的任务是向道路致敬,同时,也是向草原致敬,向马致敬。此一刻,我就这样做了。在汗血宝马的故乡,谈论马,那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