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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5日
文旅部拟通报表扬百名优秀戏曲专业教师
文旅部拟通报表扬百名优秀戏曲专业教师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齐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决定通报表扬百名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
  通知明确推荐对象为,开设戏曲相关专业院校的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
  要求专职教师须同时具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戏曲院团工作(含实践锻炼)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兼职教师须具有5年以上学校兼职教学工作经历,每年完成不少于80学时教学任务,具有专业二级及以上职称。专兼职教师在师德风范、教学能力、科研与实践、社会服务、工作实绩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在校专兼职戏曲专业教师少于20人的院校推荐2人,在校专兼职戏曲专业教师20人至99人的院校推荐3人,在校专兼职戏曲专业教师100人及以上的院校推荐5人。专家组根据推荐条件按照程序从报送人员中评选出100名拟通报表扬的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