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的实质,是明星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化过程中,标准评估体系缺失带来的困境。明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号召力,理应在文化资源分配中获得自己的合理回报,这份回报理应与影视产品的票房和获奖情况等正相关,并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评估系统。而这,恰恰是我们目前极度缺乏的。在明星片酬方面,业内往往是只有前端议价,而无后期评估,标准的缺失导致了“有人真敢给,有人真敢要”的畸形格局。
其次,失灵的市场机制是造成“天价片酬”的重要根源。相较于传统的戏剧,影视产业能借助一定的工业化生产流程,将明星作为投入要素之一进行生产销售,快速创造出大批量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商业消费品。但问题在于,明星作为生产要素的相关薪酬标准,与其演技好坏的技术标准存在明显的“管理真空”,不看演技看颜值的粗暴逻辑,透支着行业的潜力。特别是近些年来,在资本热潮冲击下,部分粗制滥造的影视剧产品大打明星牌,通过高片酬、“捞快钱”的方式获得了不错的回报,使得市场的纠错机制失灵,导致影视剧高片酬陷入积重难返的境地。
治理“天价片酬”,最终应着眼于影视产业工业化和标准化。我们或许可参考美国的相关经验。在好莱坞,明星薪酬由行业工会依据其在一定时期在行业中在相关作品中的表现、作品票房排行和人气影响力等来确定标准。同时通过不断完善明星新陈代谢培养机制,使得明星薪酬始终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