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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2日
陕西省公布今年中小学春季收费标准
陕西省公布今年中小学春季收费标准
  文化艺术报讯(记者 齐敏 实习生 张妍荣)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日前,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陕西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告》。对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出具体规定。
  收费标准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只能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费用。代收费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在农村学校指伙食费,在城市学校指伙食费和住宿费。其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此外,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正式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现行分类收费标准(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免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