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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5日
狠抓环保整改落实 建设环保模范城市
狠抓环保整改落实 建设环保模范城市
  榆林高新区张晋国摄
  榆林新区
  榆林河滨公园美景
  沙漠边缘的居民小区公园常瑞摄
  榆林城北人工森林和沙漠水库
  ■ 张三林 闫 景
  抓好环保整改落实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榆林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环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采取了有力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真正做到了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借力环保督察 助推绿色发展
  晴朗无际的天空、碧水荡漾的河流、干净整洁的街道、风景宜人的公园……夏去秋来,徜徉在榆林城区,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如今我们的生活环境真是越来越好了,城区绿地覆盖面积广,河水清澈见底,蓝天也几乎天天有,尤其是几大公园成为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正在东沙生态公园散步的张涛说。
  生态环境是一个地区的“名片”,是一个地区形象最直观最外在的表现。今年以来,榆林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以“整改问题、治理污染、补齐短板、改善质量”为重点,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紧盯问题 夯实任务 不折不扣抓整改
  靖边俞家湾村小组经过整治的油井现场,一棵棵两米多高的松树和桃树在平整后的土地上长势喜人。这里以前有一口“边缘残次”油井,经过产权方长庆油田第四采油厂标准化封井处理后,对原有土地复垦,并全部进行了绿化。这只是榆林市狠抓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一个缩影。
  针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榆林“边缘残次”油井污染、无定河污染、原油管道泄漏等方面的问题,榆林市立即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属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属限期整改的问题,正在加快整改进度。
  截至去年底,靖边县已完成全县51口“边缘残次”油井的取缔和关停工作,目前油区环境达到明显改善。定边县也对315口“边缘残次”油井全部关停,并对已封堵的104口井场地貌进行恢复。
  关于榆林主城区52个污水直排口的治理,榆林市按照一河一策、一口一策、因地制宜的方针,通过封堵排污口、疏通原有管道、建设一体化提升泵站等措施,加快推进治理进度。目前,17个污水直排口完成治理,17个正在治理中,其余18个的治理方案正在进行前期施工设计。
  标本兼治 系统施策 多管齐下破难题
  今年以来,榆林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战,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多管齐下破解难题。
  榆林市把生态环保问题作为正在开展的“十大战略问题研究”之一,从战略层次破解资源富集与生态脆弱并存矛盾,走出一条经济循环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的路子。
  环境保护重在源头控制。榆林市将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红线,杜绝高耗能、高排放新增产能项目落户榆林,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以高端能化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高端化、多元化、集群化现代产业新体系。
  此外,榆林市还以煤炭、兰炭、小火电等行业为重点,严控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依法依规通过市场化、法制化手段推动落后产能关停退出,逐步化解过剩产能,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针对2016年上半年生产运行不稳定、污水排放部分时段不达标问题,榆林市污水处理厂按照中、省督察整改要求,及时行动、认真落实,通过邀请专家分析论证,积极查找原因,开展技术攻关和工程改造,全力保障污水达标排放。据环保在线监控平台显示,从2016年6月21日至今,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记者在市污水处理厂看到,厂区各条通道干净整洁,四周绿树成荫,距离厂区大门不远处有工人正在格栅除污机旁清理垃圾。“这些垃圾是经由格栅除污机将生活污水中的大中型固体杂质等进行分离捞出产生的,是污水处理的第一道工序。”据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科科长尉迟佶佼介绍,从污水主干管排入的生活污水,需经过一级物理处理、二级生物处理、三级深度处理等一系列污水处理工序后,原本恶臭刺鼻的生活污水才能最终变为排放达标的清流。
  榆林市污水处理厂位于榆溪河与榆阳河交汇处,于2008年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7万吨,目前日均实际处理污水约4.3万吨,通过对污水直排口的治理,处理率达90豫以上,其中每年可实现减排COD(污水化学需氧量)1万余吨、无害化处理污泥7660吨,为改善榆林市城区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市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上半年出现生产运行不稳定、污水排放部分时段不达标问题。
  “进厂污水的水质和水温,以及雨污合流等是导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主要因素。”据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部分雨水、污水管网没有完全分离,雨污合流,进厂污水中携带的垃圾、渣土、施工泥沙等对设备堵塞破坏严重,造成生产运行不稳定。
  为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榆林市污水处理厂结合生产运行和城区污水管网进水水质、水温等实际问题,经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可以连续稳定运行且实现达标排放。
  定边县全力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
  今年以来,定边县狠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油气管道隐患整改治理,持续强化管道安全监管,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
  记者在位于定边县的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隐患治理现场看到,工作人员在坑道内正为新更换的输油管道内壁涂抹防腐漆,现场其他各项治理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据了解,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政府督察督办关于管道隐患治理要求,今年,该分公司共有隐患治理项目42项,其中输油管道5项、集油管道6项、出油管道31项。
  “这42处隐患都是由原油管道腐蚀、老化所引起的。由于原油对于金属有一定的腐蚀性,集输管道在经过原油的长期腐蚀后,会导致管壁变薄,产生管道破漏风险,从而可能会引发原油泄漏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第六采油厂安全环保副总工程师张锋民说。目前,该采油厂的治理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10月底全部完成。
  “定边县是一个能源大县,油气管道数量大、分布广。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县境内共有输油气管线8160条,总里程15937.9公里,其中长输管线35条、1121.65公里,集输管线2338条、6545公里。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行责任重大,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更是任重道远。”定边县安监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卢军介绍,为了确保全县原油管道安全稳定运行,该县下发了《定边县2017年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安监、国土、工贸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对管道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检查。
  榆林市强力推进污水治理
  针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榆林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城区河道,造成河道严重污染的问题,榆林市迅速展开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污水直排口治理工程按应急工程对待,按照“一河一策、一口一策、因地制宜”的方针,通过封堵排污口、疏通原有管道、建设一体化提升泵站和一体化处理设施等措施,加快推进治理进度,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城区52个污水直排口治理。
  记者来到位于城区的榆阳桥上看到,榆阳河河道中一个个污水检查井有序分布,护坡上一片片植被绿意盎然,道路旁一张张防护网为河岸筑起了“安全屏障”……然而,3个月以前,榆阳河却是另一番景象。
  据家住附近的居民介绍,当时榆阳河内污水横流,白色垃圾遍布,时常会闻到窗外飘来的一股恶臭味,对周围的环境和群众日常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
  “为确保榆林城区河道污水直排口治理取得实效,我们多次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勘查、设计,并反复对治理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在去年治理了7个污水直排口的基础上,于今年开春就全面启动了污水直排口的治理工作。目前,榆阳河原有可利用管网已经疏通,对无法疏通管网进行了更换,其中15个污水直排口基本接入,2个直排口的接入和污水检查井正在进行维护加固、河道疏通和防护网设置。”市住建局副局长温建斌说。
  据了解,榆林市城区的52个污水直排口主要分布在榆溪河、榆阳河、沙河、芹河4条河流,其中榆溪河20个、榆阳河17个、沙河5个、芹河10个。目前,各项治理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推进实施。
   神木一企业私设暗管排污被查处
  针对省委环保督查组联合榆林市、神木市及环保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的神木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外排问题,神木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该企业各项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神木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去年10月19日,省委环保督查组赴神木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厂区外西北侧低洼处有废水积存。经神木环保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废水为少量脱硫浆液上清液及煤气冷凝水,其中脱硫浆液上清液经脱硫事故池中的管道流出,煤气冷凝水因返回使用通道堵塞导致溢流,最终通过雨水管道混合流出。
  “我们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该公司存在私设暗管和利用渗坑排放废水的行为,其违反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禁止在废弃矿坑、渗坑、裂隙、沟渠内储存或者排放含油的废水、泥浆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此,神木环保局立即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向企业送达了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事先告知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拘留移送,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8月10日,记者走进神木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看到,位于脱硫事故池内的管道口已被封堵,封堵印迹清晰可见,而厂区外西北侧的原废水积存处已恢复了植被。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神木市环保局的现场指导下,我公司及时将外排的污水抽回到事故池回收利用,将污染土壤进行提取晾晒后,委托第三方集中处理;同时,对管道口以及外排管道进行了封堵拆除,并在平整低洼处后对所涉地貌恢复了植被。”该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胡鹏涛表示,通过这次事件,公司今后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生产管理细节,真正实现企业工业废水零排放、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目标。
  据悉,神木市内涉及兰炭企业众多,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兰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初,神木市环保局向各涉兰企业下发了《切实加强涉兰炭企业环境安全整改工作的通知》,在进行定期、不定期专项监察的基础上,督促涉兰企业自行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和整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结合‘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特别是要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神木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刘建强说。
  米脂县确保垃圾渗滤液设施规范科学运行
  2016年12月,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对米脂县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反馈米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闲置、渗滤液污染问题突出。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米脂县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于今年4月17日投运并规范运行,渗滤液中水实现达标回用。
  记者在位于米脂县城南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内看到,工作人员闫随宁正在拿着渗滤液处理运行数据记录表,对照设备显示的数据认真做着记录。“按照渗滤液处理设备设计要求,我们每隔两个小时就会对渗滤液处理数据做一次记录,确保渗滤液处理过程中各项流量指标统计精准无误。”闫随宁介绍说。与此同时,记者还看到,车间内干净整洁,设备操作规程、渗滤液处理车间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张贴于显著位置,设备运行状态和数据记录通过电子屏幕实时显示,渗滤液处理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渗滤液处理项目属于高科技项目,复杂的处理工艺对技术人员要求较高,很难吸引人才。加之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当时仅提供了20天的技术指导,加上技术跟不上等原因,渗滤液处理设备基本未运行。”米脂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说,除了技术人员短缺外,设备运行费用也是一大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解决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今年4月份,米脂县与渗滤液处理设备制造厂商积极协调,达成了渗滤液处理技术指导协议,通过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定期到渗滤液处理车间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加快增配专业人员进度,从根本上解决技术和人才问题。在资金方面,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每年给予渗滤液规范化管理专项资金40万元,并已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靖边县“边缘残次”油井全部整治到位
  “为了彻底规范油气开采秩序,防止清理后的井场再次发生采油等非法行为,镇、村和村小组建立了三级监控体系,对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整治后的井场‘死灰复燃’。”靖边县小河镇副镇长苗佳说。
  针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靖边县有低产或废弃的“边缘残次”油井,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靖边县立即整改,对辖区内的“边缘残次”油井进行全面整治。“截至去年底,我们对照环保督察组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完成了全县51处‘边缘残次’油井的取缔和关停工作。目前,井场已经全部恢复地貌,油区环境达到明显改善。”靖边县能源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工程师曹培国说。
  为了防止“边缘残次”油井出现复开,县委、县政府将油气秩序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与乡镇、村委、村民小组全部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要求辖区内如再出现1处“边缘残次”油井,镇村党政主要领导就地免职。
  近期,由县能源办、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等“油气开发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部门依然不定期对涉油开采乡镇进行检查,重点查看被关停的油井是否有“死灰复燃”迹象。
  为了全面摸清辖区内油井现状,彻底整治石油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靖边县成立了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清查整顿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所有油井进行“地毯式”“拉网式”集中排查清理整顿,确保不漏一镇、不漏一村、不漏一井,全面摸清油井数量、产量、坐标、位置、是否生产、打井时间、产权归属等基本情况,分类汇总,登记造册。
  同时,靖边县还安排县公安、国土、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严厉打击各类涉油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违规违法油井,一律查封取缔;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的油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部查封取缔;对于“边缘残次”油井,责成产权单位及时收回,该关闭的关闭,该规范管理的严格管理。经清查,县境内的51处“边缘残次”油井中,产权属长庆油田的43处、属延长油田的8处,随后全面进行了标准化封井。
  在对“边缘残次”油井实施永久性封堵的同时,靖边县还对所有井场的地貌进行恢复,以前属于林地的,全部进行绿化,以前是耕地的,全部进行复耕,到现在已经绿化井场土地70多亩,复耕井场土地130多亩。 


  榆林市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榆林市出台了《榆林市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从解决督察发现问题入手,在全市开展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战,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运用系统思维和法治理念,着力破解生态环境不优难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使榆林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通过整改,预计到2017年底,榆林城区优良天数达到290天,全市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40%,榆林城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75%,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芋类。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保持在二级标准;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无定河、榆溪河、窟野河等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
  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34个具体问题,要建立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跟踪督查问效,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六个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