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崔健“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的摇滚吟唱,内在地表达了一种从稳定秩序迈向不确定状态的“行走的叛逆”。如今,徐则臣的散文集《我要从南走到北》(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26年版)径直借用这一摇滚歌词作为书名,将个体的人生轨迹锚定在这句摇滚式的宣言之上,或许并非巧合。
最初拿到《我要从南走到北》时,书封上一行小字瞬间抓住了我:“一样的苦闷,一样的挣扎,一样的居无定所。”这不仅是徐则臣对每位拿起这本书的读者的真诚剖白,也是对“70后”这代人精神处境的精准概括。这部近17万字篇幅的散文集,以作者自苏北东海出生成长到北京求学立业的行走轨迹为脉络,分“夜火车,小县城”“回万柳的路上挂满灯笼”“送流水”三辑,真诚地记录了一位“行走”的写作者通过阅读与写作实现精神抵达与情感疗愈的历程。
如果说,“行走”是徐则臣小说创作中最为鲜明的文学标识,那么,其散文中反复出现的“行走”的意象,则构成了另一条更贴合个体本心、更具私人性的精神坐标,成为理解其精神世界的关键所在。显然,连云港东海县作为徐则臣的故乡,正是其人生行旅与精神迁徙的原点。在首篇《放牛记》中,徐则臣写道:“我现在想不起我何时开始了放牛娃的生涯,又在哪一天彻底结束了这种生活。”在相对模糊的时间感中,作者以更直接的方式感知温热故土与乡村岁月。
在《去小学校的路》中,那条身处村外、通向学校的土路,北面是村庄,南面是阔大野地,生长着四时的荒草和庄稼,这条路不仅是连接城乡地理空间的纽带,而且成为通往乡民们精神世界的通道。而《母亲的牙齿》将母亲常年操劳损耗的牙齿,具象化为乡村家庭生活的甘苦,《近乡》《大地上的事情》则把视线投向祖辈、父辈以及货郎、算命瞎子等乡民们在岁月的奔波。在这些篇章中,乡村童年交织着温情与遗憾,也埋下了离别、缺失所造成的精神隐痛。
当徐则臣以“跑步”的姿态出场时,实则是成年后的他跨越了城乡之间的隔阂,在地理位移中实现了行走意义上的精神抵达。《夜火车,小县城》《开往黑夜的火车》等记录从闭塞县城闯入繁华首都的现实图景,车厢里拥挤的异乡人、窗外不断后退的夜色,指向异乡人寻求安妥的精神状态。《九年》中,九年求学岁月,是作者从乡村步入县城,不断精进学识的成长历程。《进北大记》《墙外看北大》中,踏入燕园是作者精神重塑的开端,墙外张望是困顿青年向求学过的精神高地的致敬。由此可以说,这一过程既填补了作者早年乡土失根与都市漂泊所造成的精神空缺,也使悬浮的个体心灵得以寻获暂时安稳的依托。
然而,从北大毕业到北京工作以后,徐则臣却又面临着既无法完全融入都市,成为真正的“北京人”,又无法重做“东海人”的身份焦虑。在《生活在楼上》《生活在北京》中,都市的高层公寓隔绝了乡土的大地烟火,而在钢筋水泥构筑的城市中,个体被裹挟于快节奏的生活洪流之中。而《跑步穿过中关村》《中关村的麻辣烫》中,对于在中关村奔波谋生、日日穿梭于街巷楼宇的个体而言,一碗烟火气十足的麻辣烫,却又是平淡生活中的切实温暖。面对都市漂泊带来的心灵困顿,徐则臣将现实无处安放的情绪、无处落脚的灵魂,全部收纳于纸笔之间。他干脆将阅读与写作直接命名为“纸上生活”,那一句“我怎么就过上了这样一种纸上生活”的自问,无疑构成了一种对抗漂泊与迁徙的精神自救。
对于徐则臣而言,行走抵达之处,亦是回望故乡之时。也正是在这种频频的回望之中,他完成了情感的回溯与精神的自我疗愈。在《风吹一生》中,在北京的家中听见风吹窗户的声音,徐则臣深感:“这种节奏的敲打声我熟悉,这些风一定是从我家乡来的。”“它们远道而来是为了唤一个人回去,是唤我吧,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回家了。”可以说,这些“风”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还是一种情感的纽带,它将地理距离转化为情感距离,更是将现实缺席转化为情感在场。
徐则臣的回望故乡并未囿于传统意义上的故土眷恋,而是注入了更为深广的精神内涵与更为丰沛的情感力量。《放牛记》中那些牛棚牛槽、晨昏牧歌、田间烟火,《露天电影》中暮色时乡民相聚、光影流转的乡间图景,都是乡土生活中弥足珍贵的温情慰藉。而《缺少年味儿的春节只是一个小长假》直面城镇化进程中传统年味渐淡的现实,在理性剖析时代变迁的同时,也劝勉人们放下对故乡固守的执念。《回万柳的路上挂满灯笼》中,“华安肥牛”火锅店摇曳的灯笼照亮岁末回家路途,漂泊人生终于拥有安稳的归处。不难看出,作者于回望中审视故乡,在审视中观照当下,沉淀出明辨来路、安顿内心与自我疗愈的人生智慧。
值得注意的是,《二十七岁时的文学自传:转身》《我的三十岁》中,徐则臣写出了二十七岁的人生转身告别青春莽撞,三十岁直面成熟所确证的生存意义,站在人生节点复盘人生行路,与曾经困顿、迷茫的自己握手言和。尤其在为人父以后,徐则臣在《给儿子的信》中坦陈“当爹的人”在儿子面前卸下坚硬外壳,露出柔软而深情的内心,道出了自己从乡土到都市一路走来的人生体悟与温暖收获。年少时从父母身上体会到的生活困顿,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得到重新理解,也消解了《母亲的牙齿》等篇章里深藏的愧疚与遗憾。
回到《阳光与阴影》中“那个夏天的黄昏”,徐则臣“读完了张炜的长篇小说《家族》,穿着大短裤从宿舍里跑出来”,那一刻,文学之灯在他心中骤然亮起。自此,他以文字回溯历史、叩问时代与现实,在故乡与都市、过往与当下之间往返穿梭。当下,从放牛的山坡到跑步的中关村,从夜行的火车到域外的“中国城”,《我要从南走到北》所记述的从南向北的个人行路录,既是徐则臣用文学疗愈自我的生命书写,也是城镇化进程中“70 后”一代人的精神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