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A01版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陕西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
  文化艺术报讯 (全媒体记者 任俊丞)日前,陕西省文物局下发《关于公布陕西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这批公布的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392件。
  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要求,陕西省文物局组织各地对全省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梳理、排查、核定。经专家严格筛选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正式公布陕西省“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3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64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392件。
  据了解,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西安人民剧院(西安市莲湖区)、培民小学(渭南市蒲城县)、龙山乡仓(抗战军储备粮仓库,渭南市白水县)、圣水寺(汉中抗日同学会旧址,汉中市南郑区)。2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孙蔚如旧居(西安市灞桥区)。
  第三批名录是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陕西省革命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基础上形成的重要成果,进一步充实了全省革命文物资源家底,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陕西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