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安则生态安,河湖兴则民生兴。近年来,榆林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立足市域河湖分布实际,构建起“总河湖长统筹、分级河湖长主抓、四级体系联动”的工作格局,通过明确各级河湖长管辖范围、压实履职责任,实现全市所有河湖“有人管、有人护、有人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水屏障”。
作为黄河流域重要生态节点城市,榆林市河湖资源丰富,流域治理任务艰巨。为破解河湖管理“责任虚化、边界模糊”等难题,榆林市率先建立健全市、县、乡河湖长管辖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管理网络。设立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2名,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统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全局,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河湖治理问题;配备市级河长10名,由市级领导担任,对口管辖黄河榆林段、无定河、榆溪河、窟野河等8条跨县区主要河流,以及红碱淖、王圪堵水库等重要湖泊水库,实现重点河湖市级领导直接分管。
县区配备河长153名,聚焦辖区内主要支流、中型水库等河湖水体,承接市级河湖长部署治理任务,统筹推进县域内河湖“清四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确保市级管辖要求落地见效。乡镇设立河长349名,作为河湖管理“一线指挥官”,负责本辖区内河湖日常巡查、问题上报、简易整治等工作,打通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
为实现管辖范围无死角,榆林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基础上,同步完善湖长制管辖体系,将市域内常年水域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定边4座盐湖及全市91座水库全部纳入湖长制管理。针对跨县区、跨流域河湖管理难题,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市级河湖长牵头协调、相邻县区河湖长协同联动,实现管辖责任无缝衔接,共同守护跨界河湖生态安全。
水生态文明建设非一日之功,河湖长制深化落实需久久为功。下一步,榆林市将持续聚焦河湖长制效能提升,进一步夯实四级河湖长责任体系,深化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导考核,不断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健全完善“河湖长+”联动机制和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推进“清四乱”整治,统筹推进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持续提升河湖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榆林水利力量。文化艺术报全媒体记者 刘燕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