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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9日
陕西出台《文化艺术精品扶持和奖励办法》
最高可提供200万元扶持或300万元奖励
  文化艺术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惠妹)近日,陕西省财政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文化艺术精品扶持和奖励办法》,将按照“目标导向、择优奖补、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激励文艺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
  办法明确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范围涵盖影视动漫、舞台艺术、网络文艺、文学艺术、图书出版五大类,其中包括电影、戏曲、网络剧、文学、文学艺术等细分门类。扶持项目需在陕立项(出版),由常住地在陕西的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创作生产,并拥有其作品知识产权。联合创作项目,省内创作生产单位须拥有出品权和全国性奖项的申报权。
  文艺精品奖励范围包含获奖奖励、播放(巡演)奖励、票房奖励、入选奖励、转化奖励、出版奖励六类情形。其中,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独立申报作品奖励300万元;电影首映票房超1亿元奖励 200 万元;央视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每集奖 15万元,最高 300 万元。对文艺精品获奖奖励,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额计发,不重复奖励。
  文艺精品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和验收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省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该办法自 2025年1月27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