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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6日
《流声:中国姓名文化》(连载77)
○ 李浩
  “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宋代理学家张载曾说:

  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古人亦鲜有不知来处者。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犹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谭嗣同认为:“谱牒,又宗法所赖以不终坠也。王者封建、井田、学校、财赋、礼乐、政刑,事神理人,萃天下之涣,纲天下之目,一以宗法为率,宗法又一寄于谱牒。”“王者封建诸政,必依乎宗法,非宗法依封建。封建可废,宗法不可废。宗法者,王政之精微而博大,又易易者也,非繁重迂缓之类也。”“谱学绝,宗法亡,于是有大宗无后,或有后而不详于谱,一族遂莫知所宗。”宗法与谱牒是维系古代制度的两根精神支柱,但这两根支柱又都是植根于以血缘为基础的姓氏。可见,姓氏的研究,对理解整个古代社会大厦都至为关键。
  分封制则是指嫡长子之外的子孙被封到各地建立国、邑,所以也称封建制。它是分支宗族在新城邑中的建立,换句话说,是同姓氏族势力向各地的辐射。当然,后来的分封也有异姓贵族。《左传·隐公八年》中所说的“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就是指分封。《左传·定公四年》中还叙述了武王克商之后的分封情景: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青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从以上这两条材料可以清楚地看出,周天子将他的亲属或大臣封到外地去建立他自己的城邑时,至少要赐予:他原来氏族的姓;用以标志新的政治单位的氏名;土地;人民;典章制度。
  可见姓是分封的依据,而氏是分封后的产物,它们是分封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
  姓氏不仅对各国的起源,而且对各种政治军事联盟的地域分布也起着重大的作用。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卷一中,对春秋时代的列国分布及来源做过如下阐述:

  《传》称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成汤受命,其存者三千余国。武王观兵,有千八百国。东迁之初,尚存千二百国。迄获麟之末,二百四十二年,诸侯更相吞灭,其见于《春秋》经传者,凡百有余国,而会盟征伐,章章可纪者,约十四君:鲁、卫、齐、晋、宋、郑、陈、蔡、曹、许、秦、楚、吴、越。其子男附庸之属,则悉索币赋,以供大国之命者也……又有九州夷裔,则参错于列国间者也……

  这里所述共有十四个大国和一百多个小国,这些国家,都是以姓氏为磁力场,聚族分布。虽然这种分布在后来人口的迁徙流动过程中,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由于中国自然经济和农业文明始终占主导地位,所以,现代边远地区的一些山乡,仍然遗留着这种痕迹。在许多边远山区,行政区就是以姓氏的不同划分出来的自然村落,人们聚族而居,其中长辈晚辈之分秩序井然,每个成员的来龙去脉,对别人都不是什么秘密。在一些地名上也还残留着这样的痕迹,如祝家庄、姜家寨、苗家湾、贺家堡等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