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会上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学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
学前教育法草案将二审:拟增设“学前儿童”一章
黄海华介绍,学前教育法草案初次审议后,各方面普遍认为,学前教育立法应当以学前儿童为中心,进一步突出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为此,学前教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增设“学前儿童”一章,整合有关学前儿童权益保障的内容,同时增加、完善以下规定:
一是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适龄儿童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地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三是学前儿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幼儿园应当予以特殊照顾。四是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妥善解决有关残疾儿童入园问题。五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学前儿童免费开放。六是发现学前儿童受到侵害等危险情形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幼儿园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拟二审: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另据介绍,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增加规定“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二是完善与中国共产党有关文物的保护规定。三是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四是完善关于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的规定。五是完善文物调查、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规定,提高文物保护能力水平。六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来源:新华社、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