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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9日
到2025年我国将建20个“考古标本库房”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齐敏)12月7日,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2025年,我国将建设20个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初步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到2035年,考古标本库房的体系更加完备,全国考古标本保存保管条件显著改善。
  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是由考古机构管理和使用,承担区域性考古标本保存、周转、整理、保护、修复、研究、展示、教育等多种功能的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其中,长期保存库主要用于长期保存已完成整理与修复保护工作的考古标本;临时周转库主要用于临时存放需修复保护、整理、周转的考古标本。
  《通知》明确,各地文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围绕整体提升考古基础设施条件的主要目标,加快打造一批功能齐备、装配现代、管理智能的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促进考古和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考古机构应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日常巡查、出入库、借展、信息查询等制度,设立专门的库房管理部门或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点核查标本数量和保存情况,每年度向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文物局报告库房标本总数、标本移交情况和库房管理使用情况。
  两部门提出,要综合考虑区域文物资源富集程度、考古工作量、保有考古标本数量,以及自然地理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地方文化建设与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库房区位、选址与建设规模,避免贪大求全、重复建设、超标准豪华建设,鼓励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适度超前配置。
  考古机构应重视库房设施设备的智能化和数字化建设,建立配套的标本信息数据及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标本出土、入库、整理、修复、研究、展示的全链条及时录入,确保数据信息的完整、准确。支持考古机构联合其他专业机构研发、应用适合考古标本管理的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新装备,探索考古资料档案数字化管理模式。同时,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清点核查标本数量和保存情况,每年度向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文物局报告库房标本总数、标本移交情况和库房管理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