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山河大学”“淄博烧烤”等热点引发的恶意抢注商标事件再次走到社会聚光灯下。恶意抢注商标早已不是新话题,多数恶意抢注者抢注成功后,将商标闲置,待价而沽,甚至同一主体囤积数量多达几百件上千件商标。
为什么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屡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有利可图。商标是宝贵的资源,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商标权在商品经济社会具备巨大的商业价值。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都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逾越了商业道德底线,更触及了法律红线。对此,有关部门应强化监管,刹住这股恶意抢注之风。
一方面,要严把审核关卡,将监管的关口前移,让恶意抢注者无机可乘。不仅要在立法上明确非正常商标申请及恶意抢注行为的特征和罚则,还要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审查机构的审核作用,通过提高商标申报门槛,在商标申请提交、注册审查等环节,加大对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标申请行为的识别和拦截力度,将商标抢注控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
另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从而压缩不法机构获利空间,让恶意抢注者无利可图。从2021年《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3年发布政策文件,释放从严治理信号。
应当说,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完善一直在路上,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仅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就达24.9万件。申请人慑于法律和政策威严主动终止违法违规行为,撤回申请、注销商标等共20.4万件,占比达81.9%。
“恶意抢注之风”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给各级监管部门提了个醒,下一步,应在监管全链条上继续发力,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作者:臧梦雅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