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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9日
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可举报 陕西公布举报方式
   文化艺术报讯 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省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8月17日,陕西省民政厅发布关于举报非法社会组织事项的公告,公告对举报对象、举报内容等投诉举报事项进行了明确。
  公告明确,举报对象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公告要求,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公告称,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
  在公告中,陕西省民政厅还公布了社会组织的查询渠道,公众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小程序三种方式,查询甄别社会组织的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