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城市的气温恢复得惊人的快,短短一天,空气中所剩的凉意就被天空和大地之间的热浪磨损掉了。每当我经过西安的长乐门时总会想,什么东西才可以入诗呢?就比如正午这城墙中的热浪、早市结束后地上的烂菜叶子,以及建国一巷的流浪汉,还有古城中将倾的危房。这是我所看到的,所深切经历的,它们当中的某些东西也确实走进了我的诗歌中。
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去问耿翔老师,他在西安生活了将近三十年,但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书写乡村和大地的,尤其是他的故乡——马坊。
他是这样回答我的,一个作家所写的,一定是他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记忆,这段时期必定关乎一个人的心智成熟和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他在读完高中之后又回到村子里,带着不甘,和急切地想要走出去的心回到马坊。用他的话来说,那时的他只能算作一个与土地打交道的人,却不能完全算作一个农民。因为农民有着清醒的自我身份认同,他们明白自己的一生应当怎样度过。
既不是农民也不属于知识分子的他就处在这样一种困顿的境地。我想,对于生命中许多重要问题的沉思,就是他在面对马坊那片土地时完成的。当一个作家在某一个时期经历生命中最难以忘却的事情后,那么这段日子里任何一点微小的东西都会在他日后的作品中被无意识地放大。正如耿翔文字里,马坊的草木和粮食,故乡的土地以及故乡的人,形成了他那辨识度极高的表达方式。
真正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一定不会认为乡村是静谧和美好的,在乡村,我们要经历精神上日复一日的琐碎和虚无,甚至还要经历饥饿和劳作对人的肉体的摧残。耿翔就是如此,他在马坊的土地上经历了生命中最痛苦、也最迷茫的时期,无论是不安和焦虑,还是快乐和悲伤,他都是独自在日复一日的耕作中与脚下的土地对话,因为没有人也不会有人想要去倾听一个青年的梦想和忧郁。
“那个时候我非常想走出去,走出这片贫瘠的土地。”
所以当他后来如愿走出乡村来到省城时,他会想要用笔去表达自己生命中最为刻骨铭心的记忆。这种表达无关怀念与赞颂,它就是一种对自身生命的关切,是在文字中对自我过去的另一种完成。在回忆起那段岁月时,他是这样说的:
“当村子里的人干完一天的农活回到自家炕上歇息的时候,我就会出门一个人走走。尤其是深秋的傍晚,村子的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当风从北方的山上刮来,把地里的杂草和尘土卷起来在空中呼呼作响时,我那时就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大的风。”
他后来当然遇到过比那更大的风,但一定不及年少时马坊的风那么震撼心灵,他在之后的岁月里将他捕捉到的马坊的风,吹向了更广阔的天地。后来的黄昏里,我再次经过西安的长乐门,记忆与语言的碎片迎面而来,这是独属于我一个人的最大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