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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
侵害英烈名誉、荣誉须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12月8日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包括维护英烈人格利益、烈属合法权益、烈士纪念设施等案件,涉及的有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壮烈牺牲的革命烈士;有在国家建设中无私奉献的英雄烈士;有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等抗美援朝英雄;有近年誓死捍卫国土的戍边卫国英雄烈士;有身边因公殉职的缉毒民警;有“杂交水稻之父”、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院士。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近年来,有些人受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影响,以“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等为名发表言论,歪曲历史,诋毁、贬损英雄烈士,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强烈愤慨。
  我国高度重视英烈名誉、荣誉等权益保护工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近代以来,为国家、民族、人民作出牺牲和贡献的英烈先驱和革命先行者,重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涌现的无数英烈,均受法律保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
  对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等三种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且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侮辱、诽谤英雄烈士行为,加大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涉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8起案件涉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既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集中体现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和制裁抹黑英雄烈士形象行为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他们的荣光不容亵渎。”该负责人表示,发布这些典型案例,目的是推动全社会永远铭记英烈的英雄事迹,世代发扬英烈的英雄精神,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为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据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