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29日,中国文联十一届二次全委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于2012年3月颁布,在弘扬职业精神、规范职业行为、推动文艺界行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行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争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共同营造山清水秀的文艺生态,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中国文联修订发布了《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修订稿)》。
《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修订稿)》面向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六大要求:坚持爱国为民、坚定文化自信、潜心创作耕耘、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团结向上、引领社会风尚。还提出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损害人民利益的言行;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反对唯洋是从、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坚决抵制粗制滥造、抄袭跟风,反对唯票房、唯流量、唯收视率;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坚决抵制造谣诽谤、网络暴力,决不做不良风气的制造者、跟风者、鼓吹者;坚决抵制偷逃税、涉“黄赌毒”等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反对炫富竞奢、见利忘义,摒弃畸形审美。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