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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9日
陕西15处大遗址列入国家文物局“十四五”规划
陕西15处大遗址列入国家文物局“十四五”规划
  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梁飞燕)日前,国家文物局制定印发了《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简称《规划》);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45处名单中,陕西占了15处。
  陕西被列入的15处大遗址分别是:杨官寨遗址、石峁遗址、周原遗址、丰镐遗址、秦雍城遗址、栎阳城遗址、秦咸阳城遗址、阿房宫遗址、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遗址、西汉帝陵(含薄太后陵)、隋大兴唐长安城遗址(含大明宫遗址)、唐代帝陵(含顺陵)、统万城遗址、黄堡镇耀州窑遗址。
  另外,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遗址保护中,陕西有多处被列入,具体有长城(省内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秦直道(秦直道起点遗址、秦直道延安段)、蜀道(子午道南段驿站、傥骆道周至段、褒斜道留坝段)。
  《规划》明确的目的是,到2025年大遗址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基本成型。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总体安全,大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教育休闲、传承创新、传播交流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中国特色大遗址保护利用理论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彰显。
  《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大遗址考古工作,完善大遗址空间用途管制措施,深化理论制度研究与科技应用,实施大遗址综合保护工程,提升大遗址展示利用水平,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构建新时代大遗址保护利用新格局,创新大遗址保护利用体制机制。
  国家文物局表示,大遗址保护利用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大创新,该《规划》为确保“十四五”期间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规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