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齐敏)10月28日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8个省区市共55个城市。其中陕西省宝鸡市入选。
去年底,河北省廊坊市等15个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和陕西省西安市等60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公布。至此陕西共有两地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按照要求,试点城市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前,在2020年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国家将支持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推动形成若干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经验模式,探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按照要求,到2022年,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试点城市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旅游收入增速位居所在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