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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1日
陕西第二批省级非遗就业工坊申报设立工作启动
陕西第二批省级非遗就业工坊申报设立工作启动
   文化艺术报讯 近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设立第二批省级非遗就业工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申报项目需要以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为主要生产技能,覆盖面广、从业人员多、适于带动就业、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列入国家或陕西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优先支持;有用于技能培训和生产的固定场所,有建设非遗就业工坊的必要的水电等基础条件;有建设、运营非遗就业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有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培训和生产工作;能够有效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家庭、残疾、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参与就业;带动就业增加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技能培训和生产计划,有一定的展销平台和渠道。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有力动员和引导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和社会力量参与第二批非遗就业工坊申报和建设工作,支持鼓励各界把非遗保护融入乡村振兴全局。对于列入省级非遗就业工坊的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督导各地定期统计相关信息、建立信息录入制度、实施动态监管,对履责不力、工作敷衍、带动羸弱、成效较差的工坊给予警告直至摘牌,并拟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非遗工作现场会,对于发挥作用良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