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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
陕西省公安厅升警旗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陕西省公安厅升警旗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文化艺术报讯 今年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诚挚的慰问。当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举行中国人民警察警旗升旗仪式,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主持升旗仪式。在家的厅党委成员出席活动,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民警代表共计110人参加活动。
  上午8:30,参加升旗仪式人员列队完毕,升旗仪式准时开始。伴随着雄壮嘹亮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在全体公安民警的注目下,崭新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旗缓缓升起,迎风飘扬。随后,大家面对警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重温《中国人民警察誓词》。
  陕西省公安厅青年民警董思思激动地说:“今天是属于我们的首个节日,也是首次升起警旗,看着警旗冉冉升起,我内心特别激动,也感到十分光荣。我将铭记这一时刻的荣耀与感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好本职工作,用工作实绩来兑现自己的从警誓言,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当天,陕西广大公安民警也纷纷用自己的方式庆祝首个人民警察节的到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社区民警郝世玲依然忙碌在社区警务室,她说:“今天是属于我们的节日,我觉得在岗在位,继续做好工作就是对首个警察节最好的祝福。今后,我更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初心使命,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社区平安为工作目标,把社区警务工作做得更细、做得更实,继续服务好辖区群众,守护好社区安宁,当好一枚扎根社区警务工作的螺丝钉,在小社区这个大舞台,继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同样坚守岗位的还有潼关公安检查站站长张宝富,他带领战友依然奋战在公安检查站的执勤勤务中,规范的执法、热情的服务,让他和战友们收获了许多来往群众的点赞,他们不仅是陕西东大门的守护者,也是陕西公安队伍形象的展示者。他说:“今天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这份荣耀与喜悦更要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更强动力和更高标准,并通过我们让广大群众感受到陕西公安队伍的精气神,更有获得感。”
  陕西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怀激励转化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以优异成绩确保“十四运”安全顺利,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公安追赶超越新篇章。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