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仟一,是个初夏的午后。
看见他时,他正在一块很大的水泥场院上写字,一手端着装水的罐头瓶子,一手拿个中号的毛笔,蘸一笔水写一个或几个字,有时字写到半截他会停住思考那么一小会儿,水从笔端滴答滴答向下淌,他自己也不觉得,待到想明白了挥笔要写时才发现笔早干了,复又蘸了一回或几回水,然后奋然一阵疾书。他是半蹲着一列一列倒退着在写的,像是在排一列秧苗,又像在安置一队兵士。我去时场院上三分之一的地面都是干了或未干的水渍,我不忍心生生打断他,便站在不远处和他们站里的一个同事一起欣赏着夕阳下的仟一。他的同事说,站里不收牲畜的时候,这四百平的场院就空着,只要不下雨,仟一就在上面写,写满他才会休息的。
才到白路中学报到完,我就听说槐树关肉食站有个写书法很厉害的人,家是梁家村的,离我们家不远,我便很想认识他,不曾想这人就是仟一。
后来,他调到了副食站,办公地点临街,我成了他宿舍里的常客。遇见逢集的日子,他会买上半斤肉、或者一只鸡在他的煤油炉子上胡乱一顿或者一熬就是一桌美味的下酒菜,我们就着几瓶秦洋特曲,“哥俩好啊、六六六、五魁首”……一句句划拳号子把单调、寂寞的山乡夜晚喝出了豪情、喝出了诗意。郑板桥和苏东坡的字,对当时的我那就是夜空中的星星,远远的,看着亮闪闪,其实根本不懂,但仟一并不拒绝陪我这个外行喝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仟一也会谈起歌德、弗洛伊德,还拿出他写的诗。那时的酒很醇厚,那时的情很纯真,足以发酵岁月,穿透记忆,以致于三十年过去了,我依然记得他一首《红毛线》里的几句:
当你用玉臂架起毛线
我们走过的日子就在一起了
经线沾满太阳
纬线手有余温
用芳香编织过的岁月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
我知
红毛线...
这一定是写给某个女孩子的,问他,他怎么也不承认。说着说着,仟一有些神色黯然,再后来就醉了,我们就随便躺在他床上睡了。第二天醒了,各上各班,各忙各事。
知道仟一喜欢书法的朋友越来越多,有时候我去找他,他那几平方米的宿舍里都很难找到个站的地方。很难说得清是仟一带动了那么多的人喜欢上了书法,还是那么多的人因为书法喜欢上了仟一。我只是凭感觉,觉得那么一个人人追求成功的年代,在偏僻的小镇上还有人不求名、不求利、心静神闲地练书法,无异于高僧修禅,陡生敬意又觉得不可理解。私底下问过他,要多久成功?他说三十年见点功夫,要成功是一辈子的事情。图什么?他说图个开心。在下海成为潮流,赚钱变成时尚的日子里,仟一在县城老南街小学附近开了一间书法工作室,教一些儿童书法和描红。房子有些破旧,但挂着他自制的牌匾,里面都是他自书的横幅短轴,倒也墨色生香,别有一番风味。别人经商他办学,别人着急捞金,他却热衷于教稚童拿笔、研墨、挥毫。
一度我也扔掉铁饭碗下海了,最初扑腾得并不如意,曾经的同学朋友都认为我是瞎胡闹,一时生疏了很多。可仟一每次见面都请我喝茶、喝酒,从来不过问我的私事。我说你就那几个小娃交的学费,能有几个钱?他说,你不管,你从外面回来了,谁让我是老哥哩?我平时有点小积蓄还够喝几顿的,一时半会儿饿不死!
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这么多年我们在一起好像一直都是仟一在张罗,我从来都没想到过我把朋友当成了一座矿山,不断地在攫取自己需要的资源,而从未考虑过矿山是否也有资源枯竭的时候?这样想来,的确很令人汗颜,事实上仟一当时刚刚建立了家庭,他爱人的收入并不丰厚。
几十年下来,仟一的字越来越成熟,在老家名气越来越大,仰慕他的人也越来越多。忽一日听说他上大师班读研,跟我正好在同一个城市,无论如何我得去看看他,一起坐一坐,请他吃顿饭。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才发现他偷偷把账结了。他说,别看你在大城市,城市再大也是别人的,不是你的。你的情况我都知道,才创业,没必要装大,咱们一起快三十年了,谁不知道谁的小名?等你干大了,你请我吃好的,行不?
最近,仟一又在老家开了一间国学馆,开辟成人讲座,研习交流。我去看过,也听他说起过他的一些想法,很受益,也很感慨。在这个理想被欲望焚毁的清僻之地,仟一就如同一股自顾自流的小溪,无视风尘和喧嚣,永远循着自己的旋律唱着内心的歌。
从仟一身上我找到了成功的另一种定义:那就是寻找内心的宁静。
我这几年回老家祭祖或是探亲,第一个想见的人是仟一,他也一定会邀上三五好友为我接风洗尘,由头总是一个:宏安回来了。仟一有胃病,但还是会坚持喝一小杯,他说伙计们在一起,不喝没气氛。弄得好象我是个多大的人物似的,普通如我总是很不好意思,我有时故意拿事推脱,他总会坚持,我就很难拒绝他的盛情。
没了父母的故乡,梅雨季节格外清冷。有几次,孤寂的坟茔,灰暗的天空,生疏的面孔,冰冷的雨,透骨的潮湿,让身处故乡的我一样体味过漂在异乡孤独的河流里的那份寂寞、那份多余,那种不被需要的尴尬。在恨不能即刻逃离的瞬间仟一的电话就来了:你好,老伙计!在哪呢,来喝点?顿时一股暖流沿脊柱放射至全身,太阳重新穿云而出,人间依旧美艳无比,故乡重新成了一首欢快的诗歌。
仟一是怎么知道我回老家来了呢?之前我并未见他,也未电联过呀。婆婆娑娑的世界,浅浅淡淡的缘,有些东西说不清也道不明,但它的的确确就发生在过去或当下,就发生在你的身上,由不得你不信。
由于特殊的原因,中年之后我的年节在外面过的时候多。在这些举家团圆、普天同庆的日子里,热腾腾的饺子、噼里啪啦的鞭炮、披红挂绿的门楣这些寻常的人间烟火总会勾起我无边的惆怅,思念千里之外的故乡和故乡的人,这时仟一的电话无约也会千里之外传来:你好,老伙计!
我的老师丁小村先生在他的《致逐渐冷漠的人们》中写到:
这一年
你视我渐如路人
我看你多像浮云
时间滤过了无数热闹
留下的是一地鸡毛
岁月守着一两颗不变的心
交给我的是朴素如泥土这一年你忙忙碌碌求名求官求财求欢这一年我散漫淡然边走边看,渐行渐远你有你的势与利我有我的草木与空气且行且丢弃,渐远渐别离
这是我生活工作的城市人与人之间隔膜的路线图。
我们曾经是那么急切地离开,洗干净脚上的泥巴急匆匆踏上通往自由的柏油马路,现在却又想念绿草如茵、清新似朝露的乡村。我们在物质和精神之间来回辩证、反复折腾、挥霍青春,身心俱疲时无人看护的祖业怕是早已凋零,风雨经年之后的故乡还容得下肉身和灵魂吗?
我的情人在故乡,我的故乡在远方,这是游子们共同的心伤,就像一首歌里唱的:虽然我的故乡很遥远,但是我永远忘不了。虽然我的亲戚们很贫穷,我永远抛弃不了他们……在这世界上我去过很多地方,哪都不如我故乡好。
父母不在了,故乡似乎越来越成为一纸遥远而忧伤的回想。所幸的是,还有些老伙计,友人还在,还有人牵挂着,让我感知故乡其实并未将我遗弃,我其实也并未走远。
因为仟一这样一些人,生命多了温度和美好,脑海里的故乡就不再只是逐渐褪色的胶片,而是一炉火。这来自原乡的大温暖,是上苍怜悯我,留给我的财富。这份温暖的念想如冰雪之下,依旧盎然的故乡原野。待隆冬一过,就会悄悄登上架杆,在一个神秘的时辰与我不期而遇,顶花带刺、说着方言的那朵金灿灿的黄瓜花,它在我迎面碰见时对我说:你好,老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