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部署,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于2015年启动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组建了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经过多次集中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立法工作要求,现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征求意见稿显示,国家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发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并从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人才保障、金融财税扶持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细节。促进文化产业区域协调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开展文化产业合作和帮扶,支持文化企业在西部地区投资文化产业。
与此同时,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了金融财税扶持,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与文化产业有关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融资担保机构依法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银担合作、再担保、保险等方式合理分散融资风险,符合条件的各类文化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将根据不同阶段和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结合财力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对财政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并加强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政府预算中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