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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我国已建自然保护地超过一万个
我国已建自然保护地超过一万个
  文化艺术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当前我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超过1.18万个,保护面积覆盖我国陆域面积的18%、领海的4.6%,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存在的顶层设计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畅、产权责任不清晰等问题,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度重视。2018年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文件中明确,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意见指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意见明确了建成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总体目标,提出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到2020年,提出国家公园及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规模和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建成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指导意见将我国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大类型。国家公园是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是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自然公园是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
  意见就总体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保障措施作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