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互联网相关文化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其中最突出的是用户付费模式的崛起。有专家认为,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已经从传统的“内容免费+广告推广”的方式进化为“内容付费+广告推广”的模式,与发达国家同步了。
此非虚言,从网络音乐到网络影视,从网络综艺到网络文学……越来越多的用户愿意为好作品付费,与之相对应的数据是,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某视频网站的会员服务收入为29亿元,超过在线广告服务收入24亿元。另一家视频网站日均付费用户增速,已经连续4个季度超过100%。
付费时代呼啸而至,一定程度上说,爆款产品不仅可收割流量,还能黏住用户,培养大批拥趸。从“爆款”到“抱款”——赚个盆满钵满,实是顺理成章之事。
对用户来说,可获得独特而丰富的精神享受;而对于作者来说,也是一种看得见的回报,给优质作品以尊严,体现了创作的价值,对创作者而言是很大的正向激励。
但是,打量方兴未艾的内容付费,不能光盯着用户人数和增速,还应该探讨这种模式能不能走得更稳健,如何才能更有生命力?曾有调查称,在付费阅读中,80%的部分都是网络小说,剩下的20%,大部分也是在媒体与自媒体间充斥着以各种名目凸显的“快餐式”消费。一些内容之所以有人买账,不是作品质量高,而是作者名气大,还与平台善于帮衬和忽悠有关。
在信息爆炸时代,有人帮用户过滤到大量杂质性信息;在碎片化阅读时代,有人提拎出有效信息点,这当然可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但是,有些作者缺乏真诚,以变现为能事,完全把内容付费市场当成了一笔买卖,这样的内容还值得赞许吗?
内容付费,不能只输送价值,还应该输送价值观;毕竟,内容付费不是单纯的商业产品,而是带有精神内涵的文化产品,就更需要有底线,有高标准,致力于正向的价值塑造。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越是众声喧哗,越需坚守文艺的审美理想、保持文艺的独立价值。在追逐财富的热潮中,少一些浊流,多一些清流,别把内容付费做成了一锤子买卖,沦为一种收割用户“智商税”的游戏。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