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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B02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书法看气质
书法看气质
  遭逢过N多次的质询,究竟什么是好书法?有什么标准?某某某写得怎样,名气如何?更糟心的是,对两位以不同书体见长的书家,有人要问,他俩谁比谁强?!说实话,遭遇此境,难免一时语塞。绝非机敏不机敏可以评价。
  其实书作是没有可比性的,比如一幅楷书与一幅草书,如何作比?不同的书休评估体系是有些金科玉律,却不是三言两语能扯得清楚的。何况自个不是巧舌如簧者,在有些场合反倒是拙嘴笨舌,少言寡语的。
  书法是一门综合的艺术,是通过书写者的创作,观赏者的审视,然后才抵达审美来完成的。就我本人的体验而言,欣赏书法的步骤一般是,第一眼,远远望去看它的整体效果,看它的章法布局或舒适度;第二眼,近前了看它点划、线条跃进中的顿挫、缓急、节奏,以及字与字之间的起承转合,也即用笔;第三眼,方才是逐字的来头,也即专业的碑帖痕迹,也即习书者的所临与师从,此为“入”;第四,便是审视作品中是否附着了书写者的文化涵养与情绪,也即是否出味!这才是书者从匠到家、师的地方,此为“出”。可以说,对那些有了一定的临池研帖经验的习书者而言,出味也即有没有气质才是最重要的。虽说前述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得综合起来鉴赏,但出味也即气质恐怕是书家独具的自我!这也是任何一种艺术门类的艺术家出新或成就自我的地方。
  对于规整、非规整、杂项三分法,我是抱不同意见的。此分法前两种是说书体,杂项却在说纸张的类别。所以我倒更在意规整与非规整之分。我赞同把书体一致,大小均匀的楷书、隶书、小篆纳入规整;将大小、浓淡、粗细不一的草书、行书纳入非规整类的分法。规整类的书体,可以一种墨色写到底,观赏者一般不会有异议;而草行也循此法,也就没了“五彩”即焦、浓、淡、润、渴的丰富墨色。书法艺术,尤其是非规整类的草行,自然会逊色许多。
  一幅好的的书法作品,是会给鉴赏者视觉冲击的。似乎会感受到书写者身上集聚的学养,在书写时流溢在字里行间的喜怒哀乐,情绪波动;笔锋在行进时的欢畅转合,顿挫节奏,或则沉稳遒健,或则恣肆奔放,以及字划也即点线在行云流水般前行时的水墨干枯,亢奋张扬与悠闲恬淡……
  对书法鉴赏,内行当然看内在的东西,普通鉴赏者看外形多。所谓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皆因多数外行人的审美思维是停留在外形或规整类的定式下,属看热闹的人。对那些行笔不规则,有“顿挫、浓淡、大小”变化的草行,因为不识或未达深度的透析便轻易评说,颇多责难当属必然。而行内人恰恰相反,是谨行慎言的。这是眼下书法观览中的普遍现象。书法的内核,也即反映在作品中的生气与活力,是书写者气质、性情在艺术领域的抵达,是书法之骨髓魂魄在表现形式上的外溢。草行尤其。
  一幅上乘的书法作品,上升到审美,往往是看它在基本艺术遵循前提下,赋予了多少新颖的激情与突破,而非那些呆板教条的窠臼!有些作品,并不特别,却因其挥洒恣肆、惬意外溢颇受称赞。
  那么什么是晋来之法、韵、意、形态与趣?应该是习书之人刻意的熟悉与追寻。
  包容地讲,眼下的丑书,以“百花齐放”的眼光打量,它就是把“意”爆米花式的放大,过度地追求了整体效果,更在意了整幅作品的视觉感受,而忽略了形与法的追索,尤其是为了出新求变,故意将字形丑化,实在是一种扭曲了的表达。故而才有王岐山先生某“些人楷书都没练好,即直奔草行”的批评。从另一种视角看,反映了楷书为习书之基础的认知。
  作为国学之精粹,中国元素重要表征之一,书法经历了从结绳记事,到甲骨、石鼓、钟鼎、绢帛、宣纸;从实用性到观赏性的过程。陈振濂先生在《书法艺术及其学科建设》(《人民日报》2018.9.23第8版)一文中表达了,书法是唯独没有西方参照物的中国艺术样式,“书法艺术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没有正式‘身份’的”之观点。因此,既往虽有数千年的临池实践和黄庭坚的《书谱》等关于书法的论述,却终未形成系统的学科理论研究体系。直到1980年代,才可谓中国书法学科建立的起始。所以,书法的鉴赏理论尚在学术层面推研,远未抵达完善与健全。期待有志者深究了。
  要在一篇千把字的短文中表达对某一文化领域,尤其如书法的成见,显然有欠;较之于汗牛充栋的研究专著,充其量只能罗列一些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