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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A07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9日
记 者
记 者
  记者。在键盘上敲出这两个字的时候,肃然起敬的心,又倏然沉重起来。
  天地之大,无奇不有,无事不生。有事,就有新闻。几乎每个公民都生活在新闻之中。有新闻,就有记者。多数人只关注新闻,不关注记者。一旦记者引起公众关注了,那一定是记者出事了。就在最近,记者频频“出事”。先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在网上通缉,案由是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再是《华夏时报》女记者遭受重殴,疑为上市公司打击报复。两个记者可以说同病相怜,都是因为报道上市公司黑幕而惹火烧身。所不同的是,前者被“白道”以“合法”的名义通缉,后者被黑道以非法的手段报复。表面上看,记者是黑道、白道都得罪了,实际上与黑、白两道都没有直接关系,“两道”背后的操盘手应该是上市公司。人家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有势,若其不然,黑、白两道何以甘为其鹰犬,受其驱使?“两道”联手,记者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
  一直以来,人们只知道媒体居于强势,记者是“无冕之王”,殊不知记者这个职业若不弃操守,就如同在刀刃上跳舞,稍不留神便“伤”及自身。只要回顾,年年都有记者“出事”。2008年1月,辽宁省西丰县警察赴京抓捕《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声称朱文娜涉嫌“诽谤罪”,起因是《法人》杂志发表了朱文娜的文章《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此事引起轩然大波,虽然当事记者有惊无险,却令所有同行脊背后心发凉。时间倒退一年,也就是2007年1月,《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记者兰成长采访浑源县一黑煤窑时,被殴住院,不治身亡。兰成长的遭遇,恐怕不仅仅令人脊背发凉,更令人心口发酸。2008年6月,群众举报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鸦儿崖乡碳窑沟煤矿连续发生多起死亡事故,多家媒体记者前往采访,遭受群殴,三四辆车被砸,十多名记者受伤,记者随身携带的相机、手机、现金、证件等被抢劫一空。记者向当地乡、区政府求助,遭遇的却是冷漠和推诿。翻开历年报纸,或者从网上百度搜索,但凡发生恶性事件,最不受欢迎的是记者,最先揭开黑幕的也是记者,最容易遭受攻击的更是记者。2001年,发生在广西南丹县的矿难瞒报事件,从瞒报到真相大白,记者可谓排除万难,出生入死。即使堂堂《人民日报》记者前往采访,也是如入虎穴,如临深渊。看央视《焦点访谈》,只要是负面报道,被采访官员的嘴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不难想象,如果世间没有记者,不知道有多少真相将被捂着、盖着?天知道,天不语。
  记者的存在价值,已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所认同。不争的事实是,一些地方,怕出事,偏出事;明摆着是事,却红口白牙说没有事;小事变大事,纸已包不住火了还闪烁其词、振振有词。百姓不爆料,明白揣糊涂;媒体不关注,就不当回事。一些官员的处世哲学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岂不知,捂着的事,仍是事。怪在明知是自欺欺人,却仍自欺如故,睁着眼睛说瞎话,还煞有介事。事实胜于雄辩,当事人却一点也不脸红。事实教育了群众,不借助记者不行。记者插手,即便是不受欢迎,即便是荆棘丛生,即便是迷雾重重,总还有拨开迷雾见青天的一线曙光。在老百姓眼里,借助记者,借助媒体,尚能感受到良知如脉搏,仍在跳动。只要这个脉搏不息,老百姓就不会轻言放弃。
  需要反思的是记者何以成了高危职业?对记者来说,不做“无冕之王”也罢,但也不能沦为“出气筒”吧?谁都知道,记者是为自己所供职的媒体做事,采访是职务行为,所采写的是否属实,自有媒体严密的管网过滤,一旦公之于众,理论上应该是事实,至少逼近事实。即使与真相有出入,原由自不难滤清,至于责任理应该由载体法人承担,这已是现代社会的通识。遗憾的是,但凡负面报道,无论是非、真相如何,记者都是被泄愤的对象。一些当事人,甚至一些公权在握者,总看着记者气不顺,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非拔除而后快。记者三天两头挨打,说明了什么?如果记者都歌舞升平,还会挨打吗?还会被追捕、被通缉吗?
  我为记者不平,是因为记者既可敬,又可怜。可敬自不必说,可怜是一言难尽。记者职业本身,就很辛苦。采访要深入一线,此中苦辣酸甜,不做记者,不知其真滋味。风里来,雨里去,遭人白眼,受人排斥,被人威胁,甚至被人追杀,常常死里逃生,才有了“扬眉剑出鞘”的契机。爬格子,敲键盘,熬夜,为的是新闻不过夜。常常稿子写成了,一个电话来就可能被枪毙;稿子顺利见报了,一旦遭受质疑,或者惹来批评,未必就不挨板子。媒体对记者考核,自有一套办法,办法与薪酬挂钩,薪酬与采访挂钩。记者要养活自己,要养家糊口,既没有偷懒的空挡,也没有偷懒的理由。媒体多实行招聘制,记者与媒体是合同关系,自己常为弱势群体鸣不平,岂不知自身就属弱势群体,看似强悍,实则最易受人掣肘;看似自由,实则最是身不由己。强悍的记者有,自由的记者也有,那也是相对而言的,且绝对是少数。广大的记者群体由于奔走于社会底层,而最能体会社会的冷暖凉热。记者就是要报道突发事件,远离、躲避的不是合格记者,至少不是优秀记者。可现实的无奈是不可逆转的无奈,报道和阻止报道的惯性思维必然冲突。久而久之,记者采访的社会文化生态恶化,所到之处,要么被敬而远之,要么被礼而拒之,要么被围而攻之,要么被诱而害之。公权一旦为私人所赁租,就会成为对付记者的合法利器,使记者权益遭受侵害。至于黑恶势力公然向记者下手,倚仗的不仅仅是暴富者的不可一世,还应该包括暴富者背后的老虎,也就是“保护伞”。以时下打黑除恶的经验作参照,保护伞的“保护”才是真正的保护。
  毫无疑问,记者也应该有自己的保护伞。记者供职的媒体,都姓党姓人民。如果说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那么记者就是连接喉舌的神经。媒体有保护记者的义务,这一点媒体做得还不错。当仇子明被通缉的时候,他所在的经济观察报社立即发表严正声明,并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记者协会提出申诉。其他媒体和各大网站群起响应,使记者感受到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是一个良知组合的群体在战斗。但是,这仅仅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并不能改善记者的社会处境,并不能使记者人身不再受到威胁。
  诚然,记者里也有害群之马,但那是少数,微不足道,只要启动新闻纪律工具,害群之马就不能兴风作浪。应该相信记者群体里的多数,他们依赖媒体,媒体也依赖他们。保护记者,就是保护媒体,就是保护良知。故此,新闻立法已刻不容缓。对记者来说,法律的保护,才是最安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