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 日前,陕西省财政厅、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修订并印发《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的6个支持方向:
(一)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重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给予支持。
(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对大型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集团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对培育或引进文化装备制造企业给予支持。
(三)扶持中小企业孵化平台。对中小文化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示范性产业聚集区(基地)给予支持。
(四)培植新型文化业态。对文化与科技、旅游、互联网等融合发展项目,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给予支持。
(五)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PPP模式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通过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予以支持。
(六)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包括:
项目补助,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融资补贴,绩效奖励,其他支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