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陕西省委外宣办举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第七场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厅副厅长唐利如介绍了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举措和亮点。
唐利如说,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现实需要,是促进文化繁荣兴盛的迫切要求。
2017年9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市抓好贯彻落实。明确了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原则、目标、任务和路径,确定了文化市场管理的定位、方向和举措。
作为推动全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纲领性指导文件,《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改革举措和亮点:一是明确改革目标;二是厘清适用范围;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四是完善领导体制;五是规范设置机构;六是加大执法保障;七是完善信用体系;八是推进信息化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要明确改革目标。我省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厘清适用范围。我省明确了综合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推进统一执法;同时,首次将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纳入执法范围。
为解决领导体制上下不一致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在省级层面由省文改领导小组协调全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省文改办负责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文化厅负责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统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市、县要充实完善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同时,规范设置机构。我省对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予以了明确,并提出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综合执法机构名称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设区市整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人、财、物等均由市级统一管理,实现“同城一支队伍”。县级要确保有专门执法力量、专业执法人员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完善信用体系。我省积极探索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
推进信息化建设。我省将在省、市、县三级建立“12318文化市场信息监管中心”,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