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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2日
浅谈我对“少教多学”的点滴体会
浅谈我对“少教多学”的点滴体会
   (一)教师把多学的权利还给学生。
  (1)把课本研读权还给学生
  学生在课堂上基本的学习方式是什么?我们认为应当是研读课本。我们的教学往往用教师讲读取代学生对课本的研读,这是“教师多教学生少学”的表现之一。
  想要颠倒这“一多一少”,就必须把课本研读权还给学生,变教师讲读为主为引导学生研读为主。具体的做法应该以内容而定,从结果上看,最好能做到三个“让”字:其一,一册书学完,能让学生通读一遍,并把重点反复研习;其二,一册书用完,能让学生在书上有大量的圈点和批注;其三,一学期结束,能让学生将课本摸旧,一眼看去就能认出是自己用熟的书。
  (2)把自主学习的时间权还给学生
  学生“多学”的主要方式应该是在教师指导下的“自学”和“训练”。在这个问题上,需有“三重意识”:一,“学为主”意识;二,“学而会”意识;三,“学在先”意识。只有当教师具有这“三重意识”时,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权才能得到保障。
  (3)把学习活动的空间权还给学生
  学习是什么?答案是多元的,但从状态上讲,学习是学生生命的“知、情、意”统一的求知活动。而我们的教师总是喜欢用自己的苦口婆心、以酣畅淋漓的生命活动来代替学生的自我奋斗,用“自我感觉”的满意程度来取代学生的学习感受。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实际上是对学生学习活动空间权的剥夺。把学习活动的空间权还给学生,应当做到“四统一”:在活动空间上,做到自动与互动和谐统一;在内容空间上,做到“入书”与“出书”和谐统一;在范围空间上,做到“入(课)室”与“出(课)室”和谐统一;在教学维度上,做到知识技能、方法过程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和谐统一。
  (4)把问的权利还给学生
  与“多学”相伴的是“多问”,在操作上,要设定“三个一”的评价标准:一是没有学生发问的课算不上好课;二是“答必正确”的课不是真正的好课;三是把学生教得“提不出问题”的课也不能算是好课。
  (5)把学习的体验权还给学生
  学生“多学”的一个重要方式是体验学习,传统教学全部问题的肯綮都在于体验的失败。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确立“三个尊重”意识:一,尊重学生的各种体验权利,创造条件让学生动眼、动脑、动口、动手;二,尊重学生的体验学习方式,让学生适当走点弯路,允许学生犯点错误,鼓励学生带着问题去实践;三,尊重学生知识和能力获得的规律,千万不要将现成的果子摘下来还要削掉皮切成块甚至做成果汁然后再喂到学生嘴里,坚决不能把教学视为一种恩赐行为。
  (二)营造一种真实而复杂的问题情境,为实现学生的“多学”提供动力支持。
  实现学生的“多学”不仅仅是让学生通过活动去学习某些既定的知识和技能,更要激发和培养学生不断向前探索的精神和动力。具体到教学实践中,“激发”“培养”的过程就是教师“帮”学生实现主体性和对立性的过程,真实而复杂的问题情境正是这一过程的天然起点。
  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教师布置课前预习作业时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即明确地告诉学生通过阅读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在学生思考问题的基础上,教师可以结合课程内容选择实际问题作为案例或预设问题情境进行教学,与学生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这要求教师呈现的问题必须贴近学生的生活经验、联系社会现实,并且要具有新颖性、现实性和可解决性等特征,以便适应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身心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问题的设计、提炼、概括、表达及其形式等都是创设问题情境的关键。
  (三)设计合适的学习活动,为实现学生的“多学”提供思考的载体,要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多学”,教师就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正如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指出:“学习的直接动力,是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学生知识的建构是在他们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学生完全陌生的学习内容、学生早已理解透彻的内容都很难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
  因此,首先教师要在一定程度上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已有知识联系起来,让学生主动地把新知识纳入到已有知识体系中;其次,教师要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学生某种新的知识。这就要求在安排教学内容时,教师要善于处理章节间的知识联系,让学生体验“跳起来摘桃子”的感觉;最后,教师还要将需要教给学生的新知识从“学科逻辑的组织方式”转化为“活动逻辑的组织方式”,设计感知的、操作的、表达的和思维的课堂活动形式,以活动承载教学内容、以活动推进教学过程。
  “少教多学”反映的是现代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和独立性具有积极的作用。只有综合选择教学策略,加强对教学进程的有效干预和即时调适,才能通过教师“少教”而促进学生“多学”,从而实现从“以教师为主体的多教”到“以学生为主体的多学”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