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颁布施行,至此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有了法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经出台,现在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宣传普及好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使法律规定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人民群众享用公共文化服务的准绳。为此,安康市群众艺术馆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抓手,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为目标,以坚定的文化自信和高度的文化自觉担负文化新使命,书写文化新篇章。为此,安康市群艺馆馆长周墙就如何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回答了笔者提问。
问:如何充分发挥群艺馆领头和桥梁作用?
答:为了充分发挥市群艺馆的龙头作用和桥梁作用,安康市群艺馆统筹指导各县区文化馆协同发展,开展了市县大型文化活动和人才队伍培训工作,使县区文艺创作和公共文化惠民服务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市目前已实现了市县文化馆同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依托公共文化服务新媒体信息平台——“文化安康”和安康市群艺馆理事会,对群艺馆服务方式进行改革,丰富了文化产品、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实行了“5+2”、“白+黑”365天不闭馆错时开放和“菜单式”点菜服务和“外送式”上门服务。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市群艺馆将每个场馆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开放时间等面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进一步参加文化活动,架起了文化场所和群众之间的“桥梁”。
问:如何用品牌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
答:针对陕南经济欠发达,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多,乡镇艺术人才和文化活动匮乏的现状,组织优秀文艺人才和文化志愿者赴边远农村学校开展文化服务和“公益文化春风行·关爱留守儿童、送欢乐进校园”五个一(即一场演出、一个展览、一场笔会、一天辅导培训、一个捐赠与结对)、汉水文化大讲堂、美丽中国我的家、公益培训等活动,并不断提升文化品牌活动的质量,让品牌活动更加接地气、惠民生。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已累计惠及群众达10万人,其中“公益文化春风行”项目还荣获文化部2016年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典型案例。
下一步,市群艺馆将成熟的品牌活动和优秀的文化产品进行串联,从而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立结对包抓长效机制,面向最基层,逐步实现送文化向种文化的转变。
问:如何加大交流助推文化大繁荣?
答: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搭建起群众文化交流平台,传播安康精神,提高安康美誉度为目标,“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以“一条路”(十天高速)和“一条江”(汉江,一江清水供北京)为纽带,与相关省市公共文化单位积极互动。开展了“汉水长天共安康十天高速沿线城市群艺之声新年晚会”、“美丽安康我的家全国少儿美术大赛优秀作品巡展”、“同饮一江清水共建精神家园汉水流域美术摄影作品巡展”、“珠壁交相辉映安康·陕甘川豫鄂毗邻五省市文化交流活动”等等。我们还承担了文化部的春雨工程。以“大舞台”演出安康国家级非遗项目汉剧,以“大讲堂”讲述安康文化与风光,以“大展览”展出全国少儿美术获奖作品,三年来,赴西藏阿里、新疆奎屯、广西北海。我们的汉调二黄,紫阳民歌也多次走出国门,传播到欧州、韩国、台湾等地。
问:如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篇章?
答:《保障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数字化和网络化服务能力。”旨在通过互联网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咨询查询、在线点播、在线培训、报名参与和评价反馈功能,利用现代科技提升区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安康市群众艺术馆将依托“文化安康”新媒体信息平台,启动数字文化馆建设,初步建成网上展览、网上培训、网上讲座、网上文艺讲堂等栏目,让群众便捷享受文化服务。
要凭借理事会成立的机遇,继续深入推行文化馆法人治理,实行岗位目标管理与全员聘任,破解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需求两张皮,通过班子会、请社会参与、社会监督等方式,使文化活动更受群众欢迎,从而改良工作方法,理顺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保障法》要求,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提供的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的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创新研究制定符合区域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大力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需要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让文化艺术融入百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