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很喜欢诗,不但喜欢而且还痴迷了一阵子。上世纪90年代,诗歌曾一度繁荣,那时我正在中学读书。同那个时代的所有年轻人一样我也痴迷于席慕容、汪国真的诗。我将汪国真的诗抄在一个蓝皮的笔记本上,有空就拿出来背。我甚至还用它打动过一个女孩子的芳心哩。
高中的时候我依然喜欢诗。喜欢北岛、喜欢顾城、喜欢海子。那时我最喜欢两首诗:一首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一首是戴望舒的《雨巷》。另外,还有一首也是我喜欢的,名子叫《也许》,是闻一多先生写给亡女的。“也许你真是哭得太累/也许,也许你要睡一睡/那么叫夜鹰不要咳嗽/蛙不要号,蝙蝠不要飞/不许阳光拨你的眼帘/不许清风刷上你的眉/无论谁都不能惊醒你/撑一伞松荫庇护你睡/也许你听这蚯蚓翻泥/听这小草的根须吸水/也许你听这般的音乐/比那咒骂的人声更美/那么你先把眼皮闭紧/我就让你睡,我让你睡/我把黄土轻轻盖着你/我叫纸钱儿缓缓的飞。
大学时我读的最多的是西方的诗。威廉·布莱克、埃米莉·迪金森以及谢尔盖·叶赛宁。西方诗中我最喜欢文艺复兴时期的诗。
我自己偶尔也写诗,但一直羞于示人。1994年,我发表了第一首诗,那是写给一家杂志的“赞美诗”,是我的诗歌处女作。恋爱时我曾给妻子写过一首诗《爱她每天多一点》:“怎么也没有想到/二十六岁的时候会突然爱上一个女孩/原以为这辈子会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走完/我曾经是那么、那么的绝望与伤感/直到她的出现/我孤单、疲惫而又煎熬的心灵掀起了波澜/我开始失眠,开始想抽烟/常常一个人在半夜里醒来/望着黑漆漆的窗外/一个人傻愣愣的发呆/妈妈说:我这人没心没肝/可是此时此刻我却分明感到/思念一个人的强烈/看见的时候她在我眼里/看不见的时候她在我心里/只有我才能爱她,宠她,纵容她/——这里是下着雨的深夜/想她的指甲深入我的发间,想她的长发飘过我的眼帘/想她过马路时挽着我的臂弯/爱是一种坚持,爱是一种等待/——爱她每天多一点,爱她每天多一点/想她的娇嗔,想她的笑嫣/想她睡觉时的呢喃/想她追打我时挥动的小拳/爱是一种坚持,爱是一种等待/——爱她每天多一点,爱她每天多一点。”后来这首诗发表在上海的《新民晚报》上。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那就是——诗歌为什么会成今天这个样子,尤其是新诗?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请教过许多诗人及诗歌评论家。他们的观点大意是这样的:新诗是一种产生于古体诗和西方诗夹缝中的产物,生硬而且牵强附会。由于胡适等人的功劳新诗在“五四”时期脱颖而出,但是对于这种分行写成的文字我们至今还很难说这究竟是进步还是倒退。也许它还有待于寻找一种更适合它表达的文本。关于诗我的感觉是:古诗比新诗好,如果单就新诗而言,外国诗比中国诗好。
毫无疑问我是喜欢诗的。诗歌曾经伴我度过了我那最为青春的岁月。诗歌曾经给我留下了许多刻骨铭心的记忆。我以为诗歌是人世的一种大美。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具有诗人的气质。随着岁月的磨砺,诗歌已渐渐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在我的生命深处我依然向往诗。在一个没有诗意的时代我却要寻找诗,将日子过成一首诗。我愿我自己是一首诗,一首古典的、带韵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