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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31日
紫阳民歌
紫阳民歌
  主办: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第1期)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五千多年的辉煌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地理位置,使陕西成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地区。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省政府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护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保护中心,并着力在建立名录体系、传承人命名、遗产普查、重点项目保护和重大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在陕西省文化厅的领导下,负责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保护工作水平;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保存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收藏作品实物;交流保护工作信息和经验,宣传保护成果;承担上级交办工作。
  为更好地宣传、传承非遗,自本期开始,本报联合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立“非遗”专栏系列报道,使读者全面了解陕西非遗项目。 

  紫阳民歌
  紫阳民歌是流传在陕西省紫阳县境内的民间歌曲的总称,是陕南最具代表性和浓郁地方色彩的民歌种类之一。
  紫阳民歌分为号子、山歌、小调、风俗歌曲、花鼓八岔、孝歌和新民歌等十几个种类。劳动号子是紫阳民歌的基础,而船工号子是劳动号子的内核,在紫阳民歌中占有重要位置。劳动号子风格粗犷豪迈,音调、节奏复杂多变,具有较强的生活气息。山歌指劳动号子以外的各种山野歌曲,是最能代表山区特点的民歌。山歌歌词有很多是在劳动中即兴创作的,演唱者见景生情,随编随唱,大多是表现男女情爱的内容。小调和山歌一样量大面广,歌词较为固定,曲调细腻流畅、旋律优美动听,节奏平稳细碎,音域较窄,具有较强的叙事性和个人感情色彩。风俗歌曲是紫阳民间举行婚丧嫁娶等各种仪式时所唱的歌曲。新民歌是解放后编创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紫阳民歌。
  紫阳民歌的歌词鲜活生动,借喻巧妙,风趣幽默,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所用方言似川、似楚,独具韵味;其旋律优美婉转,高腔唱法中游移于调式音级间的色彩性颤音唱法具有独特的价值。紫阳民歌的传承直接依托于各种民俗活动,反映出丰富的民俗文化内容。紫阳民歌的代表性作品有《郎在对门唱山歌》、《洗衣裳》、《唱山歌》、《南山竹子》等。紫阳民歌流传久远,藏量丰富,对于丰富中华民族音乐宝库、弘扬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2003年,紫阳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歌艺术之乡”。紫阳民歌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宋达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