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俑何辜?一再被卷入是非。继陕西临潼山寨兵马俑景点被披露后,近日,某省另一文博园内出现的上千兵马俑又引争议。
相关仿制行为是否涉嫌侵权,自有法律最终认定,并非这里要讨论的话题。值得思考的是,在倡导创新精神、呼唤文化自信的今天,为什么一些山寨景观仍然时有出现?为何一些浅层次的模仿抄袭依然拥有市场?
如果放在30年前,人们在北京的“世界之窗”看到代表各个文明的标志性建筑仿制品,在西南省会的某条街道看到巴黎的咖啡馆、纽约的牛排店,首先想到的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然而今天,当成千上万的中国游客早已对这些耳熟能详,而我们的文化产业还停留在同样的层次,则不免令人叹息乃至丧气。
借鉴与模仿,致敬与抄袭,有时未必泾渭分明。但真正有抱负的创作者,往往是坚定的文化自信者,常以原创为己任。
“未画以前,不立一格;既画以后,不留一格”。这是清代书画家郑板桥的创作箴言。当然,推陈出新,说易实难。尤其是当珠玉在前之时,后来者难免会感到难以超越,甚至心生胆怯。唐代书法家李邕说“似我者俗,学我者死”,齐白石则认为“学我者生,似我者死”。他们的创作观看似迥异,内在逻辑实则一致,即鼓励创新,而不能止步于模仿。正因如此,我们呼唤文化创新,更渴望孵化创新文化,加快培厚创新的文化土层。
文化创造的进步,自然离不开文化管理部门和文化工作者这个共同体的引导,比如强化创新的价值取向,完善制度设计与奖罚机制,让创作者以创新为荣。而在某种程度上讲,文化消费者的态度和需求分量更重,随着他们的品位越来越高、口味越来越“刁”,那些低水平的仿冒者必将寸步难行。
据中国之声、《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