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将打造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
陕西出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将打造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
近日,记者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了解到,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掘陕西省文化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意见》的主要任务是梳理全省文化创意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市场主体建设、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办文化创意业务、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跨界融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重点要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资源平台作用,大力促进文化创意资源的社会共享和深度开发;通过重点扶持、连锁经营等形式,推动其规模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支持以文化创意产品为主要交易业务的企业,打造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平台,建设西部首个以互联网电商为特色、以文化创意产品和增值服务为主业的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提升文化文物单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品牌意识,提高对文化创意产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深入挖掘陕西省红色革命、自然风光、历史古迹、地域民俗等旅游资源,推动文化创意资源与旅游产业融合,推出独具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
《意见》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支撑平台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扶持、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在省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中开展经营性企业试点,鼓励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营销推广等领域率先探索;落实好中省有关文化产业领域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进出口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等税收优惠;加快文化文物资源数字开发,打造一批精品文物数字产品和精品展览数字产品。通过馆校结合、馆企合作等方式大力培养文化文物单位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经营人才;强化开发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资产管理,制定严格规程,健全财务制度,防止破坏文物,杜绝文物和其他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提出,争取到2020年,陕西省文化文物单位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培育形成一批重量级文化创意企业,打造系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和公共平台,力争在全国形成与我省文化文物资源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创意产业实力。 据陕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