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9日
石峁遗址保护征求市民意见
石峁遗址保护征求市民意见
  文化艺术报讯 (记者 梁飞燕)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文物局了解到,为了加强遗址保护,我省制定了《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即日起至9月12日前,市民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石峁遗址是我国已发现的规模最大的龙山文化晚期到夏代早期的人类活动遗址,也是中国已发现史前时期规模最大的城址。
  此次《条例》规定,石峁遗址及其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非法挖掘、破坏、占有和买卖。石峁遗址保护区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710006,或发传真至87294499
  电子邮件:shfzc872944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