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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2日
新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文化艺术报讯 (全媒体记者 任俊丞)为进一步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适应博物馆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升藏品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文化和旅游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文化部1986年颁布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新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部务会议审议,将在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分为总则、藏品基础管理、藏品库房管理、藏品保护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六章六十三条。此次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藏品的定义,并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博物馆学界研究与博物馆实践,确定藏品管理的整体范畴;梳理藏品管理的基本框架,将各项具体业务整合为藏品基础管理、藏品库房管理、藏品保护利用三大业务领域,明确规定各业务领域的管理目标、核心任务与程序要求;凝练形成藏品管理基本原则,总结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要求与博物馆长期实践形成的有效经验,将分类分级管理、全流程动态管理、安全责任到人等基本原则贯穿于藏品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严格制度要求,针对博物馆藏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设计,细化工作程序。
  出台《办法》,是全面提高我国博物馆藏品管理水平、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应认真学习《办法》各项规定,切实推动《办法》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