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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1日
《阳光女子合唱团》:女性情谊的动人书写
○ 吴英华


  电影《阳光女子合唱团》,改编自韩国《和声》,由刘蔚然监制、林孝谦执导、吕安弦编剧,陈意涵、翁倩玉、钟欣凌等主演。影片将镜头对准女子监狱这一特殊空间,以朴实细腻的叙事笔触,刻画了女性服刑人员之间的相互扶持、母女情感的复杂状态,以及制度规则与人情温暖的微妙平衡,含蓄而真切,动人而有力量。
  影片以含蓄的救赎书写,将女性之间的相互支撑与精神疗愈自然融入合唱之中。一方面,合唱团为她们构筑了日常共处与磨合的空间。这群封闭戒备的女性服刑人员,在合唱排练中展开互动,在日复一日的磨合里,她们慢慢卸下心理防线,袒露真实而脆弱的一面。同时,她们的情感也在轻松温暖的日常点滴中沉淀,最终成为彼此坚实的精神依靠。另一方面,合唱也被赋予了超越艺术的疗愈意义。对这群身处狱中的女性而言,唱歌最初只是谋求减刑的功利性手段,但在合唱排练中,它渐渐变成一种倾诉思念、释放情绪、与自我及过往和解的方式,唱歌成为她们实现自我救赎的途径,艺术的疗愈力量也在此过程中充分显现。高墙之内,歌声如同穿透阴霾的阳光,让她们仍能拥有对爱与美好的向往,这也构成了影片最动人的价值表达。
  母女关系是《阳光女子合唱团》的情感核心,也是影片最见功力之处。影片没有塑造完美的母亲形象,而是直面母爱本身的笨拙、缺憾与身不由己,并将这一主题融入多组关系的书写之中。血缘层面的母女关系呈现出三种截然不同的形态。李惠贞为保护腹中胎儿,与家暴丈夫冲突中失手将其杀死,入狱后诞下患有眼疾的女儿;为给孩子留存温暖的母亲记忆,她执意组建合唱团,这份母爱饱含心酸与无奈。与之对照,是自幼被母亲抛弃的宥芯。面对只为利益的母亲,她陷入深深的痛苦与自我怀疑,“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母亲?”这一质问,表达了被伤害的女儿对母女情感的复杂感受。而玉英奶奶一生背负着未能尽到母亲责任的愧疚,始终无法与过往和解。影片进一步打破血缘边界,将母女情谊延伸至非血缘的情感认同。在监舍中,玉英将对女儿的亏欠,化作了对几位年轻女子的照顾与守护。看到李惠贞为孩子组建合唱团,她放下心结站上舞台,既成全了母亲的心愿,也完成了与当年不完美自己的和解。这种“不是母女胜似母女”的羁绊,让女性之间的理解、陪伴与救赎获得了深厚的表达。
  影片不只刻画受刑女性之间的温情,还呈现了管理者与服刑者之间复杂温暖的关系。方科长起初严肃刻板,按章程办事,几乎不近人情,但当合唱团遭遇强迫脱衣搜身时,她坚定站出来维护她们的尊严;外出时,她又安排抚育中心的孩子到场,以合规的方式悄悄圆了李惠贞见女儿一面的心愿。主管育雯也在程序允许下对李惠贞母女给予关照,一句“因为你有我没有的勇气”,表达的是女性之间基于理解的欣赏与认可。她们是制度的执行者,必须守住纪律的底线,但她们也是心存善意的普通人,愿意在规则允许下给予一点微光。这种守底线而不失温度的人物塑造,以及在规则与温情之间的平衡,都是这部电影非常动人的所在。
  《阳光女子合唱团》在监狱这个特殊空间里,拍出了人与人之间最真实、最珍贵的温度。高墙限制了身体,却没有禁锢人们心中的希望;制度规范了行为,却没有抹杀人性的温暖。当合唱团的歌声与孩子们充满童真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一束光照亮了高墙内外每一颗渴望温暖与新生的心灵。这束光,来自每一次真诚的歌唱,来自彼此间温暖相依的陪伴,更来自制度之下那些默默付出的善意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