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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7日
给同学们起外号、转发恶意视频并非“闹着玩”
陕师大实验小学为六年级学生定制法治课
    讲座现场,翟学荣与学生交流    陈慧娇/摄

    学生们认真聆听法治课    陈慧娇/摄

  文化艺术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慧娇)“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群里起侮辱性外号、转发同学被霸凌等恶意视频、偷拍隐私照片发朋友圈——这些看似‘闹着玩’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4月9日至10日,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连续举办两场六年级法治教育讲座。
  六年级是小学阶段的最后一年,孩子们即将升入初中,身心发育进入加速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但对行为边界和法律后果的认知却往往模糊不清。正是基于这一特殊成长阶段的现实考量,学校专门为六年级全体学生量身定制了这场内容扎实的法治教育课。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原纪委书记、省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会长翟学荣担任主讲人,让五百多名学生第一次意识到网络言行背后的法律边界。针对六年级学生身心快速发育、规则意识尚不成熟的特点,讲座聚焦三个关键法律变化:《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有条件地下调至12周岁;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年1月1日起施行,已满14周岁未成年人符合法定情形的可被行政拘留;陕西省自去年起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对12周岁以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你们现在就像一辆加满油的汽车,油门灵敏,刹车系统却还没装好。”翟学荣从脑科学角度解释青春期冲动易犯错的生理原因——负责理性决策的前额叶皮质要到25岁左右才能发育成熟。“正是因为‘刹车’还没装好,才更要学会主动踩刹车。 ”
  讲座中,翟学荣多次引用近三年高考作文题阐释“相处之道”:“高考作文考的不仅是文采,还是怎么做人。 ”讲座结束后,学校聘请翟学荣担任法治副校长,今后他将定期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并就相关问题的预防与处理提供专业指导。
  “ 我们要好好学习,不触碰法律,做守法的好少年。”听完讲座,学生们纷纷表达感悟。对于站在小升初门槛上的六年级学生而言,这堂法治课回答的不仅是法律知识,而且是“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成长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