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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8日
新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为游客维权“撑腰”
  强制购物、导游甩团、酒店违约、行程缩水……出门旅游本是图个舒心,一旦遇上糟心事,该如何有效维权?今年3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2010年颁布的旧版《办法》同步废止。这标志着我国旅游投诉处理机制迎来一次重要升级,为广大游客维权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维权保障。
  三大变化让维权更便捷
  过去,面对跨省、跨市的旅游团,游客常陷入“该找谁投诉”的困惑。新《办法》在原有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基础上,新增了“指定管辖”条款,并明确当多个部门对同一纠纷都有管辖权时应如何处理。游客现在可以在旅游经营者所在地、旅游合同签订地以及旅游纠纷发生地这三个地点中,选择最便利的一个进行投诉,被形象地称为“异地可投诉”。
  新规进一步压缩了旅游投诉的受理时限,简化了办理程序。将原《办法》中5个工作日的投诉受理期限,缩短至接到投诉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必须给出受理或不受理的结果。无论多复杂的纠纷,受理后60日内必须出具调解书或终止调解书。
  此外,新《办法》还强化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这一兜底保障,明确三种情形可直接动用保证金赔付: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预付费用损失;旅行社拒履约致游客滞留产生的食宿交通费;其他法定赔偿责任。这为游客的最终赔付上了一道“硬保险”,破解“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局。
  新规为游客维权提供底气游客自身也需“避坑”
  法律专家也提醒,新规为游客维权提供了底气,不过游客自身也需做好“避坑”准备,需牢记以下三点:一是选旅行社不贪低价,务必查资质、签合同、付款至对公账户;二是直播间购旅游产品,不轻信口头承诺,购买前查清资质、看清合同;三是若权益受损,牢记“证据第一、立即投诉”,妥善保存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现场视频等相关证据。
  记者从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去年全省文旅部门聚焦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11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784家次,立案查处相关案件353件,执行罚没款202万元,分4批次公开曝光18起典型案例。同时健全信用监管体系,认定公布5家严重失信主体、15家轻微失信主体,以信用约束规范市场经营。
  通过持续高压态势,市场乱象得到有力遏制。全省“12345”热线涉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投诉占比,从峰值的25%显著降至7.58%,并于去年6月底实现单周“零投诉”的突破。2025年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数量较2024年下降30.47%,游客满意率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文旅系统将严格贯彻落实新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持续强化服务基础与标准引领,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努力推动文旅服务质量系统性机制性升级焕新,全力守护游客合法权益,让广大游客在陕游玩游得放心、舒心、开心。
  文化艺术报全媒体记者 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