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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促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
延安市两部条例 2026年起施行
  文化艺术报讯(见习记者 卜延伟) 延安市人大常委会 12月29日上午举行《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延安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介绍相关情况。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登宏主持。
  制定这两部法规,是延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特色产业与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苹果产业是延安农业的支柱产业,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为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品种研发、技术推广、人才支撑等短板问题,巩固提升产业优势,延安市启动了苹果产业立法工作,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苹果产业的地方性法规。
  陕北民歌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黄土地的文化瑰宝和革命精神的生动载体。为加强系统性保护,解决传承乏力、创新不足、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延安市与榆林市协同开展陕北民歌保护立法,这也是延安市继为安塞腰鼓立法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区域协同立法的一次探索与尝试。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圆满完成了立法任务。两部条例将于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共七章45条,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构建全链条制度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发展原则与政府职责,强化规划引领;规范种植管理,保障从品种、种苗到生产环境的全程质量安全;推动流通加工升级,支持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与溯源体系建设;加强品牌建设与保护,确立“延安苹果”“洛川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地位;完善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保障措施;设定法律责任,维护产业秩序。
  《延安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共六章32条,围绕“保护、传承、发展”系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保护优先、活态传承、守正创新的原则;建立资源调查、数字化保护、代表性传承人等制度;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民歌进校园、完善职称评审;鼓励传播创新,促进民歌与旅游、互联网等融合发展;强化经费保障与监督责任,确保法规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