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高盼成)近日,陕西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旅居养老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5〕67号),拉开全省旅居养老试点工作的序幕。渭南市临渭区、华阴市、富平县三个县( 市、区)被选为首批试点单位,试点周期定为两年,旨在探索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旅居养老模式。
入选的试点单位需在适老化改造、助餐服务、医疗配套、反诈宣传等九大关键领域展开重点工作,并接受年度评估。试点期满后,连续两年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位将获得全省推广的机会,未达标者则将被取消试点资格。
《通知》明确指出,试点工作将紧密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系统性地提升服务质量。试点单位需对旅居基地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紧急呼叫系统、防滑设施等;助餐场所需配备无障碍取餐设备;定向培养“养老+文旅”复合型人才;同步加强反诈宣传与满意度调查,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全程监管。县级层面需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土地、融资等资源;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建立旅居消费补贴制度;每年开展第三方评估,结合满意度调查结果,动态调整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