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文物局、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编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陕西省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文物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持续推进陕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好文物科技基础保护和技术创新的关系,统筹好文物科技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的关系,处理好近期工作重点和远期规划布局的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陕西文物事业发展需求,依托陕西文物优势资源,聚焦主要矛盾和瓶颈问题,强基础、补短板、扬优势,着力在重点项目、重点方向、重点环节上下功夫;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刻把握文物科技创新规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构架符合省情、适合行业特点的文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通知要求,到 2028年,面向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远景目标,依托省内优质资源,重点建设一批省部级文物科研机构;陕西文物科研力量显著提升,形成科研方向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人才梯队;初步建成陕西省考古标本资源库和陕西省文物保护科学数据库;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文物科技创新关键技术,形成若干系统解决方案;建立健全文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衔接机制。
到 2035年,建立跨学科跨行业、有效分工合作的文物科技创新网络,建成高效的文物科研基础条件平台体系和共享服务机制,形成符合陕西文物特征的文物科技创新系统性理论、方法与技术,文物保护、研究、管理和利用中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文物本体及其历史、艺术、科学信息的永久保存和永续利用更加有效。
来源:陕西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