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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9日
立法护航科学育儿
——陕西如何答好家庭教育“协同题”
  近日出台并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仅填补了陕西在家庭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更以系统性、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回应了社会对科学育儿的迫切需求,以法治力量推动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了坚实保障,同时充分彰显了地方立法的时代担当。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然而,长期以来,家庭教育领域存在责任边界模糊、公共服务不足、特殊群体帮扶缺位等问题。《办法》的三十五条内容直面这些痛点,从工作机制、主体责任到社会协同参与,形成了一套系统化、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例如,针对“隔代教育”普遍存在的责任模糊问题,《办法》对家庭教育责任进行了精细化界定,明确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角色,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祖父母)的协助义务,同时细化委托照护责任,要求父母充分了解被委托人的品行与身心健康状况,避免家庭教育“真空”。这种补充性规定,既尊重家庭自主性,又通过法律手段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办法》的亮点在于对家庭教育现实难题的精准回应和施策。针对亲子陪伴缺失问题,要求家长通过游戏互动、亲子阅读等方式提高陪伴质量;针对养育焦虑,明确教育、妇联等部门需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提供分龄指导课程,以公共服务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弥合城乡资源差距;针对特殊群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管服务,为双职工家庭和突发事件中的未成年人提供兜底支持。这些条款既体现了对家庭差异性的尊重,也彰显了政府兜底公共服务的决心。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增设性别平等条款,明确家庭教育中需公平分配资源与机会,从源头破除传统性别观念的桎梏,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庭教育并非家庭的“孤岛”,而是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办法》以“引导而非干预”为原则,创新性地构建了政府、学校、社区、社会机构多元参与的协同模式。一方面,通过规范家长学校、设立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制定行业规范;另一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参与托管服务,调动社会资源补位家庭需求。这种“法治引领+社会协同”的模式,既避免了行政力量对家庭教育的过度干预,又通过制度设计凝聚了全社会合力,防范商业化乱象,提升了服务的专业性。这种协同机制的设计,为破解家庭教育“孤岛效应”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路径。
  陕西为家庭教育立法,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家庭教育从“家事”向“国事”转型的重要一步。然而,立法只是起点,其成效最终取决于执行力度。后续在配套细化实施细则、加强普法宣传、加强监督问责等方面需继续关注,尤其需关注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政策可达性。家庭教育是立德树人的根基,唯有让法律条文转化为家长的实际行动,才能真正促进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期待《办法》实施后,能真正成为万千家庭的“指南针”,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护航下向阳生长。
  文化艺术报全媒体记者 成艳妮